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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汪建中被强制执行2.5亿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白天自己买了哪只股,晚上就给股民推荐,经汪建中金口一点的股票次日大涨,随后他将自己的股票高价抛出。曾被誉为“股市名嘴”的汪建中因此被证监会查处,罚没2.5亿元,但他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日前,西城法院将这笔巨款成功执行。

  证监会开出最大罚单

  2008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三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通过“先行买入、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1.25亿元。证监会没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亿,并罚款1.25亿,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这是证监会开出的最大罚单,汪也被股民称为“股市黑嘴”。

  根据调查结果,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在北京首放咨询报告对相关证券做出推荐或者投资建议时,汪建中参与了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汪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中国联通(600050,股吧)”、“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中国石化(600028,股吧)”等多达38只股票和权证。其中买入证券金额累计52.6亿余元,卖出金额累计53.8亿余元,累计净获利1.25亿余元。

  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汪建中认为,印花税下调、盈利大增等利好导致股票上涨,他的收益应当是其合法所得。

  法官两周扣划全部罚款

  罚单开出后,汪建中以多种理由拒不缴纳罚款。2009年6月4日,证监会向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表示,由于该案标的巨大、在业内影响较大,收案后他们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向汪建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汪本人对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及处罚内容均无异议。

  由于汪控制的账户多达20多个,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承办人到各家银行和证券营业所办理扣划手续,经过近两周的紧张工作后,终于顺利执行。

  目前,该笔款项已上缴国库。

  ■追访:汪建中已被监视居住 律师称当事人“状态不错”,认为其无罪

  汪建中的律师高子程昨日介绍,目前汪仍在被监视居住,“他的状态还不错”。

  高子程律师表示,汪建中于今年年初被北京市二分检以涉嫌操纵市场罪批捕。5月22日,检方变更了强制措施,在一家招待所对汪监视居住,警方正在对汪进行侦查。目前汪仍在被监视居住,高子程近日与其会过面。

  “我认为他是无罪的。”在律师高子程看来,汪建中的行为不符合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客观条件、无主观故意且行为危害性不大。

  公开资料显示,汪生于1968年,中级经济师,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央视二套《中国证券》栏目特约嘉宾,撰写《炒股看大势》。公司定期向公众发布咨询报告,并提供给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发布或刊载。

  ■名词解释:“非诉执行”

  汪建中案并未在西城法院立案审理,而由该院执行罚款,是依据《行政诉讼法》“非诉执行”的规定。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本身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授权时,才享有自行强制执行权。

  为此,证监会向自身所在地西城区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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