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拖欠11年的广告费,河南天策广告公司期盼的这一天终于来临了。近日,一场持续了11年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终获执行。
11年前的
一个广告引发了纠纷
1998年4月5日,河南省沈丘县药膜厂与河南天策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由广告公司于1998年4月 6日至1998年7月5日在河南电视台为药膜厂播出口腔溃疡膜广告,并约定4月20日前付清所有款项。合同签订后,广告播出了一个月,药膜厂仍未支付广告费,广告公司停播了广告,并索要已经播出一个月广告应支付的费用。
药膜厂方面指责广告公司的广告影响了其产品形象,所以拒绝支付费用。药膜厂称,广告公司没有按照事先的承诺找一个知名的影星配制广告画面,而且宣传名称与本厂的产品名称有出入。厂方向广告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可广告公司不予答复和解决,这才拒绝支付款项。
经双方交涉,药膜厂于1998年11月18日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可药膜厂在还了5000元后就不再还了,由此一场延续11年的合同纠纷拉开了帷幕。
厂房人去楼空难执行
金水法院于2000年12月8日对这一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判令沈丘药膜厂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拖欠的 16.46万元广告费,可之后药膜厂还是没有向广告公司支付拖欠款项。河南天策广告公司与2001年7月19日向金水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的执行人员到沈丘当地后,在当地银行经查询,仅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6700元,后及时发还申请人。但是执行人员不论是到厂里还是到家里,始终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药膜厂法定代表人张云的踪影。
2006年,当执行人员再次来到沈丘后,经查询工商登记,发现沈丘县药膜厂系乡办企业,并已经停业多年,厂房大门紧锁,无人看管,但既未吊销也未注销。被执行人沈丘药膜厂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与当地法院执行局联系,也一直没有查找到张云本人在何处。
2008年11月10日,金水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对药膜厂法定代表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裁定,省法院也向周口市中院发出明电要求积极协助,加大了督促力度。当地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一连多天在张云的几处住所附近蹲守,在强大的压力下,张云终于派出代理人协商还款事宜。2009年6月29日,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了最终的还款协议,张云一次性支付了剩余的欠款,至此全部欠款已经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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