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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调整仲裁管辖范围
www.110.com 2010-07-21 14:57

  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调整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新管辖范围划定:今年9月1日起,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市企业与外籍、台港澳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将直接归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外,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而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资金千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千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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