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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知识产权负责人:彩电专利授权须双赢
www.110.com 2010-07-08 16:3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建在接受网易科技独家采访时表示,我国彩电企业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希望今后能寻找到双赢的彩电专利合理授权许可模式。

  昨天,中彩联联手长虹、康佳、创维、海尔、海信、厦华、上广电、新科等八大国产彩电企业,与法国彩电企业汤姆逊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据介绍,此前中国彩电企业每一季度都会收到汤姆逊向企业发来的征收上一季度的专利费用单,每台收取专利费用约3美元。此次签署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使汤姆逊的季度算账变为年度总结算,即在年初按中国彩电企业销售的年预期收取一年的专利费。这样平摊到每台彩电缴纳的专利费比3美元要低不少。

  代德建表示,和汤姆逊签署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是有益双方的合作。

  在DVD时代,我国影碟机产业一直深受国外高额专利费困扰。每年高达百亿的专利费,迫使许多中国碟机企业停产,或沦为国外品牌的加工商。代德建表示,中国彩电在专利费的问题上不能重蹈DVD覆辙,这就需要寻找双赢的彩电专利合理授权许可模式。

  据了解,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彩电企业刚刚走出国门,是企业个体与国外彩电专利持有人进行接触。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彩电出口大幅增长,这引起更多的国外彩电专利持有人重视,与中国彩电企业谈判专利许可授权事宜。包括Lucent、Zenith、汤姆逊、索尼在内的多家彩电专利所有人都向中国彩电企业发出了专利清单,每台电视累计征收专利费已达41美元。

  “在2002、2003年,是企业自己谈,后来是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商务部机电商会帮助谈判,”代德建说,在2005年,还成立过知识产权专业协调委员会,以应对彩电专利纠纷。但因为该委员会没有具体办事人员与经费,国产十大彩电企业于2007年3月成立了深圳中彩联公司,担负起同国外彩电人进行集体谈判的重任,抑制国外专利权人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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