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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器专利被“盗”?
www.110.com 2010-07-08 16:39

  沈城市民徐杰敖不到两年的时间先后丢失自行车、电动车14辆。郁闷的老徐花了4万多元,苦心研究出自行车的防盗器,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谁知,防盗器研究出来后,老徐没高兴几天,烦心事更多了……近日,老徐又将大石桥市一家防盗车锁器厂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侵权其专利造成的经济损失50余万。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专利侵权案。

  “丢车王”研究出防盗器

  老徐的事儿很出名,因为他的车丢得忒快了,“头几年我买了3辆崭新的自行车,花了三四百块钱,结果都被偷了。后来不敢买新车,就到二手市场买五六十元一辆的,还是丢了14辆,包括3台电动车。”老徐说,他还亲眼看见过小偷偷他的车,可还是没能把小偷抓住。后来,老徐发了狠,花了4万多元研究出由固定支架和锁簧两部分组成的多功能自行车防盗器,这种自行车防盗器强行打开的话用锤砸需18分钟、用锯的话40分钟才能打开。

  2004年4月7日,老徐发明的“通用多功能防盗车锁器”获得国家专利。许多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老徐洽谈合作。

  计划合作生产投放市场

  经朋友介绍,老徐与赵志明(化名)相识,赵志明在大石桥市有家工厂,俩人商量着合作开发专利,商量的结果是老徐将转让给赵志明,赵志明投资开发,老徐负责技术与销售。赵志明答应获得的第一笔资金就给老徐买套四五十平方米的楼房,大约十万元左右。但当时,这份协议老徐并未签字同意,理由是协议中未说明何时对方才能给他买房子,可能是几年后,也可能是几十年后。

  一个公告让他失去专利权

  2009年,一个公告让老徐失去了专利权。

  2009年7月17日,在沈阳一家权威媒体上刊登了一篇公告,公告内容为“徐杰敖将通用多功能防盗车锁器转让给大石桥市××防盗车锁器厂,任何厂家不得生产销售此产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一发布,老徐接到了很多厂家中止合同的消息,很多已经使用老徐专利的厂家要求中止合同,已经安装了他防盗器专利的厂家也拒绝付款。“我这一下损失大了。”协议赔偿不成,去年年底老徐将大石桥市的这家防盗车锁器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致歉。

  被告称没有侵权是合作

  对于老徐这番控诉,被告方并不承认。被告认为双方是合作关系,没有侵权。

  被告赵志明辩称:大石桥市这家防盗车锁器厂是专门为开发老徐的专利产品而建的,由赵志明的儿子担任该厂厂长兼法人代表。徐杰敖已经同意将专利权转让给大石桥市这家防盗车锁器厂,并任副厂长负责工厂技术与销售。

  而至于老徐所说的那份给他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告,赵志明说:“那也是在老徐提议下双方共同起草的内容并刊登的,目的是要打假。”

  被告一方认为,如今老徐状告大石桥市这家防盗车锁器厂专利侵权这种做法明显是欺诈行为。

  法庭上,双发激烈争辩。对于赵志明所说的,徐杰敖坚决否认,他不承认自己已经将专利权转让给大石桥市这家防盗车锁器厂,也没有担任该厂的副厂长,也不承认自己和赵志明一同去报社刊登公告等事情。老徐只称与赵志明有过一份被搁浅的协议。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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