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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对中小企业海外申请专利提供资金资助
www.110.com 2010-07-08 16:40

  日前,财政部正式公布《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称: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创新成果,中央财政正式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

  10月12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该专项资金初定年度金额为5000万元,而中小企业将成为最主要的受益者。

  依据《办法》,专项资金的“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而所谓“向国外申请专利”,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另据介绍,《办法》中所指科研机构是注册登记过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民办非企业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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