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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展望新闻发布会
www.110.com 2010-07-08 16:41

主持人 张国义(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副主任):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专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在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今天我们请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官员,向大家介绍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展望有关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他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条法司司长尹新天先生;国际合作司司长吕国良先生;协调管理司副司长黄斌先生。


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副主任 张国义
  尹新天: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我和我的同事们很高兴在这里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未来。我国专利制度是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而诞生的,今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我国建立专利制度30周年。30年来,中国的专利制度经历了从酝酿诞生到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新天
  首先我介绍一下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程。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的决策。根据这一决策,原国家科委开始筹建我国专利制度,从1979年3月开始制定。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中国专利法保护发明、、三种创新成果。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法仅保护发明,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单独立法。我国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称为专利,是我国专利法立法体制特色之一。

  专利法制定后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05年4月,我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备工作。今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专利法修改草案正处于国务院进行审议的阶段,不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预计修改工作将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

  其次,我想简单介绍近年来中国专利制度的保护和实施情况。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并行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模式,并且不断予以完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2003年至2007年间,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6427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919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8152件,有效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与此同时,我国也不断加强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运用与产业化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了我国市场主体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建设,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促进了自主知识产权的转移、交易和转化。通过加强地方专利信息服务工作,促进了专利信息在技术创新和经济活动中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

  最后,我想谈一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对推动专利制度发展的重要意义。今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目标。

  今天,从党中央国务院到社会各界,知识产权在中国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专利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摆在专项任务之首。专利战略的实施,必定会进一步优化我国专利制度,提高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从而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契机,不断开拓创新,必将推动我国专利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正像您所介绍的,我们国家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实际上已经建立起了其他国家花费上百年所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但是我们可以实事求是地讲,中国远远不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国,我想问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未来一段时间能给我们什么样的期待,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黄斌
  黄斌:非常谢谢这位记者对这个问题感兴趣,我想这个问题是在座所有记者感兴趣的问题。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坚决打击假冒、盗版的违法行为。大家都知道,在6月5号,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这个《纲要》里面提出了五大战略重点,其中保护知识产权这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五大战略重点之一。从这个战略纲要发布也能看出,中国政府在加强保护知识产权这方面的决心。中国将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加大司法的惩处力度,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严厉地打击假冒商标、盗版等侵权行为,真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同时,我们还要努力地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一种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守信、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使广大民众自觉抵制假冒、盗版等违法行为。如果在座的记者对这个《纲要》熟知的话应该知道,这个《纲要》从各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非常多的重要举措,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安排一系列部署实施这个《战略纲要》。谢谢大家!

  俄罗斯阿尔法电视台记者:中俄两国在高科技领域有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无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方面协调合作的举措?谢谢!

  吕国良:谢谢您的问题,谈到中国和俄罗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我可以告诉你,上个星期俄罗斯专利商标局的局长刚刚访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为中俄两国在经贸、科技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应该说两局有了很好的愿望,未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专利领域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包括审查业务的交流,以及立法执法方面经验的介绍,双方讲就两国关心的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新华社记者:请问发言人,在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政府做了哪些努力?谢谢!

  尹新天:谢谢您的问题。在奥运期间严格保护奥运知识产权,这是中国政府在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我们做出的一项庄严的承诺。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专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在2002年中国申办成功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这个《条例》是我国的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核心法规,从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个条例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商业目的、使用标志的含义,对许可使用的要求以及侵犯专有权的法律责任,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海关保护的职责等等各方面的问题,是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一个非常有力的举措。

  除此之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其他的基本法律,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上述法律和这个条例相互配合,共同构筑了我国比较完善的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执法方面,从2002年开始,中国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和法院,认真执法,六年来已经查处了大量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奥运的知识产权。我们相信,通过这样一些举措,我们能够确保,不仅在奥运会期间,在今后我们也会认真地尊重奥运的知识产权。

  人民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我想延续刚才俄罗斯记者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的问题就是,我们国家在同世界各国加强这种合作交流,探讨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和努力?在本届奥运会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是否有开展过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第二,除了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执法体系的建设,我们知道这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国民意识的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结合本届奥运会,我们通过哪些渠道和手段,动员公众自觉地保护奥林匹克的知识产权,效果如何?谢谢!

  吕国良:谢谢你。刚才我们的发言人提到,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回顾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国际合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从一开始就是以一种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比如专利制度的立法初期,我们就对包括德国、日本、美国、法国、瑞士,匈牙利、巴西、菲律宾、泰国等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专利制度进行了考察,并且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专利局这样的知识产权机构,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使我们在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特别是专利制度建立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详尽的资料。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还和其他国际组织、国家知识产权机构,比如和德国专利局开展了10年的合作,和欧洲专利局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最近,我们庆祝了和欧洲专利局合作20周年,和德国专利局合作25周年,今年还要和日本专利局举行庆祝合作30周年的活动,这一系列合作表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始终是一种开放的姿态,同时也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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