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侵权 > 著作权侵权知识 >
著作权侵权案件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步骤(2)
www.110.com 2010-07-08 17:43


  4.调查、收集证据
  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上述种类,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应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的处罚手段。如:侵权者大量复制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出版物,严重地损害了人的利益,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就考虑多种处罚并用。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步骤
  1、接受申请书:一般情况,口头申请的不予接受,只接受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审查申请书的内容,注意以下几方面情况:
  (1)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是否属于法第47条所列的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不予受理:一种情况是存在侵权嫌疑但不属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如法第46条所列的范围应由法院受理。另一种情况不属于版权案件,属于其他他如涉及或侵权案件。严格对照法律条款,该受理的接受,不该受理的告知当事人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投诉。
  (2)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要求,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a)当事人的自然状况;
  (b)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
  (c)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
  (d)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