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有三个条件:(1)罚款数额较大;(2)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对违法事实认定有重大分歧;(3)当事人要求听证。
须告诉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3天之内,就应提出是否要求听证。当事人若不提出要求视为放弃。行政机关在组织“听证会”7天之前,应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程序按《行政处罚法》第42条组织听证。
10、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复查后,或者听证后,对其违法事实成立的,应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有罚款的,应严 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决定书中应载明,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告知当事人,到期不缴纳所罚款项的,从第16日每日 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起诉的,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1、“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与“回执”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当场宣告后即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应当在7天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在回执上签收。
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附上“回执”挂号收到后签收,回执寄回);
(五)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7天内)。
12、移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22、38条规定,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符合《刑法》217,218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案件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移送要填写“建议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书”。若属于其他管理部门管辖的案子应填写“给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书”。
三、受理案件或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执法要公正
处理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侵权事实认定要准确,法律依据要清楚、明确,不因当事人的争辩、态度等而加重处罚。执法要文明公正,不要越权或滥用职权。
2、行政执法程序要规范
版权管理部门要自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尊重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特别是处罚过程中的告知程序:听证权告知、提起复议告知、行政诉讼告知、加处罚款的告知等。没有经过告知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要尽量避免引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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