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某诉吴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女,1965年11月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某某,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上诉人张某某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汝南县人民法院(2008)汝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2009年2月10日张某某又以同意按原审判决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张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张某某撤回上诉,双方仍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张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文德群

审判员孙卫国

审判员王静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马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