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郭某与李XX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郭某。

被执行人李XX。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李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2011)雁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于2011年6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郭某于2011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1年7月13日向被执行人李XX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未自动履行。2011年10月11日,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李XX银行存款x.49元及执行费180元并已将全部案款退还申请执行人郭某,上述事实申请执行人郭某予以认可。综上,本案申请执行人应受偿款项金额为x.49元,已受偿款项金额为x.4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1)雁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杨卫

助理审判员文丛达

助理审判员梁丰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丁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人身 损害赔偿 郭某 雁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