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周某某与王某某、蚌埠市曹老集粮库财产权属纠纷案

时间:2005-10-18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5)蚌民一终字第284号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蚌民一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曾用名周某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李慧卿,蚌埠市淮上区X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委托代理人王某兵,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蚌埠市曹老集粮库(以下简称粮库),住所地:蚌埠市X镇政府南侧。

法定代表人史某某,该粮库主任。

委托代理人张某,该粮库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某,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周某某因财产权属纠纷一案,不服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05)淮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慧卿,被上诉人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兵,粮库的法定代表人史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某、王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9年10月,周某某与王某某之子王某利经王某某同意,在粮库分给王某某户的职工住宅院内搭建两间简易房,两人各使用一间做生意(现已停业)。2005年元月,因粮库将部分职工住房进行拆迁,粮库与王某某签订了“职工住房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载明:“一、凡职工经济困难购不起商品住房的户,由单位重新在本站大院内建宿舍一栋,按照拆迁还原的标准进行安置,每户一个院子,住房标准将有所提高。二、如职工需购买商品房,现住房按5000元每间进行补助,厨房按每间2500元进行补助”。补充协议载明:王某某被拆迁房屋为主房5间、厨房3间。诉讼期间,王某某房屋已按原房屋间数获得安置。周某某于2005年5月10日,以其所建两间房屋被拆除,要求两被上诉人给予还原房屋或给付补偿款为由,诉至法院。

上述事实,有职工住房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关于职工住房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补充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并经当庭质证,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原审判决审理认为:周某某与他人在王某某院内搭建房屋,既未经过粮库同意,也未经房管部门批准,故其主张粮库给其拆迁补助费于法无据。据此判决:驳回周某某要求两被告给付拆迁还原两间或给付原告房屋拆迁补偿款x元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两被上诉人之间拆迁还原房屋的协议已履行,王某某已还原的5间房屋中,是包括自己所建2间房屋在内因被拆除而获得的,故应当还原给我2间房屋或给付补偿款。请求查明事实,依法改判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王某某答辩:原审判决正确,要求维持原判。

粮库答辩:上诉人搭建的房屋没有经过粮库许可,我单位不同意还原上诉人房屋。原审判决正确,应当维持原判。

本院认为:周某某在王某某使用的住宅院内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粮库的同意,更没有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上诉人虽提供一份蚌埠市淮上区X镇建设管理所交纳建房管理费50元的收据,但不能证实该房屋已取得合法的审批手续。粮库为本单位利益需要,给职工拆除旧房还原新房,属于该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而周某某既非粮库职工,也非合法的房屋使用人,其上诉要求粮库和王某某还原房屋或者给付补偿费的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其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10元,送达费50元,由周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马素华

审判员王某霞

代理审判员方晶

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陈钢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