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强行摊派法规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问题的通报
-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年终突击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紧急通知的通知
- · 关于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的通知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问题的通报》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落实制止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工作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 · 泰安市严禁向企业摊派规定
- · 齐齐哈尔市禁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
-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议
- · 黑龙江省制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
- · 湖南省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议
- · 湖北省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制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
-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区县及部门涉企收费及摊派项目的通知
- ·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 ·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 ·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向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意见
- ·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强行征订报刊书籍和以宣传税法名义乱收费的通知
-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区县及部门涉企收费及摊派项目的通知》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集中治理向个体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关于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强行征订报刊处理办法的通知
- · 关于制止借国庆50周年名义向企业摊派和生产制作纪念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关于制止借国庆五十周年名义向企业摊派和生产制作纪念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山西省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规定
- · 重庆市强行征订报刊处理办法
- · 青岛市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规定
-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中办国办制止借国庆50周年名义向企业摊派和生产制作纪念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印发《关于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通知
- · 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通知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禁止摊派的规定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以“集资”为名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乱摊派的通知
- · 关于清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 甘肃省严禁向企业乱摊派暂行规定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在农副产品收购中代扣代缴各种款项向农民乱摊派的通知
- · 关于坚决制止向军队乱摊派的通知
- · 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机关向企业乱摊派的通知
- · 关于禁止以各种名义向各级水利部门摊派、拉赞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办国办制止借国庆50周年名义向企业摊派和生产制作纪念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工商局关于集中整治向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实施方案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负办关于重庆市2004年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安排的通知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税外负担的决定
- · 关于集中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强行收费行为的通知
- · 关于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借国庆50周年名义向企业摊派和生产制作纪念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 ·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不得强行向企业收取以资代劳人防建设费的通知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