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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家电下乡成搜刮农民的闹剧

发布日期:2009-04-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需求严重下降,扩大内需成为各方共识时,家电下乡因此顺势走上政策前台。

  家电下乡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家电下乡产品,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目前纳入家电下乡的产品有彩电、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补贴比例为所购产品价格的13%。

  从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购买价格13%的财政补贴来看,家电下乡政策应是一项惠农政策。不过,从个人随机价格抽样对比来看,家电下乡产品能否真正使农民获得优惠还值得存疑。

  在这,我们选取京东商城中与家电下乡中同样的产品作为价格参照。之所以选择京东,一是其完全是一家私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其近年来扩张势头迅猛,很大程度在于其价格相对透明合理。选取京东与家电下乡产品同类产品进行价格对比相对具有客观、公正性,符合政府采购中价格评估相关原则。

  因此,下具体以手机为例,从纳入家电下乡产品的手机中随机抽取十款手机,并将其价格与京东同款手机价格进行比较。

  随机抽取的十款手机分别为:摩托罗拉W388、海尔HG-V73、海尔HG-V78、海尔HG-E53、诺基亚N3110C、诺基亚N3500C、三星SGH-E251C、三星SGH-M628、天语A908、夏新A525。中标价分别为:578元、799元、899元、899元、938元、968元、998元、1000元、799元、899元。考虑到13%的财政补贴,所以实际购买价应为中标价×(1-13%),即实际应支付的价款为503元、695元、782元、782元、816元、842元、868元、870元、695元、782元。

  而京东商城上述十款手机相应报价分别为479元、599元、699元、599元、715元、700元、878元、799元、649元、388元。假设全为异地购买,快递运输费按最高的15元收取,最后实际购买价应为京东报价+15元,即实际购买价分别为494元、614元、714元、614元、730元、715元、893元、814元、664元、403元。

  对比结果显示,上述家电下乡手机,含财政补贴其实际购买价仍远高于京东实际购买价格,具体价格高出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最为夸张的是,家电下乡手机中的夏新A525竟然比京东销售价高出近四百元,令人咋舌!而彩电、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限于篇幅就不赘述了。

  原本一项惠农政策,但实际调查结果却与其初衷相去甚远,不能不让人大跌眼镜,细究起来,这或许与当前家电下乡政策的现实操作不无关系。

  首先,家电下乡的采购人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与商务部综合司,采购资金来源(13%的补贴部分)为财政资金。因此,从采购人、资金来源及采购对象来看,家电下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本应纳入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但遗憾的是,家电下乡自2007年试点实行以来,一直未纳入政府采购,只是按一般招标进行。

  其次,家电下乡招标信息也未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仅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家电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上发布。更让人瞠目的是,前者从2007年成立至今,两年有余却未按工信部相关规定就行网站备案,某种意义上说属于非法网站,后二者则完全为企业经营性网站,且以上网站的信息公开均不完全,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具体的评标标准不合理。从公开资料看,家电下乡手机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但其价格分值却只占总分比重的5%。家电下乡产品,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绝大多数属于价格敏感产品,但评标标准却将价格分值设置为如此之低的权重,自难保证价廉物美目标的实现,从而严重影响家电下乡的政府采购之政策功能。

  进一步,就法律角度而言,无论按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标准都是综合评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评分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家电下乡招标中的价格分值远低于此要求,价格评估因素作用被严重忽视,直接导致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虚高,中标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这可谓是此次家电下乡价格扭曲核心原因之一。

  最后,完全由经营性企业代理家电下乡实现政府政策功能的存疑。家电下乡一直由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代理,而其本身为市场营利性主体之一,如何权衡自身的逐利性与政策的公益性,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事实上,此次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完全是按商业项目来操作家电下乡。其先是领完财政部和商务部委托招标相关费用后,又以300元/次收取二十来页的招标文件费用,临了还要按2000元/中标型号收取中标服务费,从中所获利不可谓不菲。

  以手机招标为例,至目前为止,家电下乡中标的手机共有599型号,如每款中标型号收取2000元的中标服务费,则手机中标服务费一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帐就超过119万元。这还仅是手机项目,如果再加上彩电、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的进帐显然颇丰。

  至于家电下乡最后能不能完全实施下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在这方面的收益则不受什么影响,可谓旱涝保收。不过,这些中标服务费却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一般经验表明,这类成本很难完全由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承担,更多的只能通过高报价转嫁到财政与农民身上,进而增加当前财政负担与农民购买成本,严重背离家电下乡的政策初衷。

  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今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放大农村近7倍的购买力。预测前景固然不错,但家电下乡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当前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很有可能只是沦为个别企业的盛宴,甚至是一场搜刮农民的闹剧,扩大内需估计也就成剃头担子——一头热了。

  【作者简介】

  陈晓云,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法律顾问,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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