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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波:司法考试的录取率决不能再这样随意调整

发布日期:2009-05-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作为法律人,近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让我如鲠在喉,不得不吐。未见司法部公布明确的2008年通过率(这本来是其法定职责),据网络信息,从2002年开始司法考试,历年的通过率分别为20027.7%200310.18%200411.22%200514.39%200615%200722.39%2008年据称创历史最高,达到3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内网专门发文称该系统法院人员2008年通过率为52%。一些人调侃,司法考试已经沦为普法考试(《天下第一难的国家司法考试今年“大跃进”》、《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网友质疑“水化”》、《 江苏江阴法院司法考试通过率超五成》)。

   司法考试的首要目的,是给予最优秀的,即智商及法律知识均佳的一部分人司法资格,司法部首先要明白,司法考试不是一个合格考试,千万不要定一个及格线,过了及格线就通过(为了凑够360分,每年还要在卷四煞费苦心的微调给分的宽严)。司法考试的目的,就是每年选拔考生中最聪明的一部分人,题出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淘汰掉一定比例(比如90%)的人。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是从业人员素质的保障,因此,门槛不应该降。国外的司法考试也是如此。无论是英美法还是大陆法系,都不会拿司法考试作儿戏。韩国台湾日本的通过率很低,以前是3%。法国的法科专业具有较高淘汰率,本科阶段的淘汰率甚至高达五成以上(《法国法学地位与市场需求保障高就业率》)。在美国要申请读法学院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如连续多年在种种排行榜中夺得“全美最佳法学院”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每年170个名额,申请的人可达5000人以上,而且美国的LSAT很难,而且其法学院不好毕业。

   有人认为,如果不降低门槛的话,西部某些法院就会出现全院没有一名法官的现象,法院可就真的要关门大吉了。我觉得,如果东部法院每年派出一些法官到西部法院工作几年,并保证其工资和行政职务的提升,问题会解决。靠降低西部地区的分数线未必会起到预期的作用,反而影响了西部法官的素质。何况已经开始从军队转业军人中培训法官充实西部法院(见《南方周末——一群特殊的政法学生》)。
法律最怕的就是漠视程序正义、标准不一。象中国大陆这样,司法考试通过率20027%200820%以上甚至30%,太不严肃,对已经考过的以及即将准备考取司法考试的人来说,都是不负责,也是极大的嘲弄,破坏了法律人的职业尊荣感与精英意识、法律的尊严。法律人人守一册司法资格证书之时,也是司法考试彻底失败的开始。
“劣币驱逐良币”。浸润不良习气、法律道德和法律知识水平差的人,大批通过本来不应该通过的司法考试,与真正有学问有理想的年轻律师竞争,会把司法搞得乌烟瘴气。正直的律师,却可能饿死。鲁迅曾说,什么好东西一拿到中国来就变样。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我不惮以小人之心猜度,司法考试通过率的不正常提高,部分原因是在给司法部和法院的以前多次没有通过的人通过的机会,让他们退休以后从事法律职业。也许,这根本就是一个阴谋。中国文化之所以被称为酱缸文化,正在于它可以把所有美好的东西在移植到国内时变质。就像明代的一条鞭法、考成制度,数年前,贺卫方在内的学者们欢呼并期待司法考试提高法律人的素质,促进法官的职业化与司法水平的提高。被我们寄予厚望的东西,最后被搞得面目全非、祸国殃民。
前后不一、进退失据的司法部,根本就没有搞清楚司法考试到底是要怎样设计,一个选拔优秀法律人的考试,就这样毁在司法部手里。而“司法部副局级干部涉嫌泄露司法考试试题受审”的消息,更让司法考试带有一丝黑色幽默,对已经对司法考试的权威和神圣产生疑问的民众而言,这几乎成为“压断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这一切,本来不该也不必发生。只要把通过率维持在一个固定的比率,比如10%或者20%,“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这样的结局就不会出现。
 
                作者 刘海波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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