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张千帆:廉价“爱国”是耻辱

发布日期:2009-05-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武汉大学校园内发生了一对“和服母女”拍照“引来众多学子围观声讨”和轰赶的事件。(“母女穿和服在武大樱园拍照,惹众怒遭轰赶”,《长江商报》322)有学生对她们叫喊:“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穿和服的日本人滚出去!”我平素只对政府行为感兴趣,一般不评论私人言行,因为不论自己是否认同,那毕竟是人家的个人自由。但是这起事件实在太失风度、太丢人现眼,而且并非发生在哪个田头小巷,而是在一所堂堂以文见长的全国知名学府,问题非同一般,因而不得不评说几句。
      
      大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论穿着什么,在校园内拍照完全是这对母女的自由。大学校园是公共场所,只要不违法乱纪、丧风败俗或以其它方式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自由,任何人都有权利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表达自己。事实上,这正是宪法第35条保障的言论自由的题中之意。当然,其他人也有自由评论任何表达方式。那名学生的喊叫虽然不雅,和雅致秀美的武大校园很不和谐,但确实也是他表达不雅的自由。然而,此后引起更多学生围观甚至轰赶,就超出法律允许的底线了,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口诛笔伐”的言论范围,妨碍了她们受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违法的显然不是这对母女,而恰恰是那些貌似“爱国”的学生们。
      
      参与围攻的武大同学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和服“是日本人特有的服饰,让人看了很不舒服,有种异样的感觉”。难道“有种异样的感觉”,就可以如此妨碍他人的自由吗?照这种逻辑,只要警察在大街上看谁“很不舒服”,岂不是也可以将他赶走甚至带回警局审问一下?武大校领导听到哪个学生的言论不顺耳,是否也可以将他赶出校园呢?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穿唐装或中山装,是否会接受日本人的“对等待遇”呢?如果这种思维确实代表了相当部分大学生的心态,难免让人为当今大学生的素质担忧。近年某些事件表明,国人对言论自由的宽容度不大,但是一介平民百姓素质不高或许倒也罢了;如果连武大这样的高等学府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如此不宽容,如此不尊重他人的自由,甚至认为这就是“爱国”,那我就不是在杞人忧天了。
      
      过去几十年政治折腾的最大恶果也许并不在于天灾人祸、社会失序、法治沦丧等有形的伤害,而是将最后的一点传统美德扫荡干净。运动式教育彻底扭曲了当代国人的思维,颠倒了善恶、美丑、是非判断标准,形成了一种自卑、自大、脆弱而又自以为是的偏执性格。中国人原本是一个宽厚、宽容、自信和自强的民族,儒家哲学虽然不乏狭隘、虚荣、守旧之处,但总体上还是体现出一种泱泱大国的大度心态。儒家的耻感及其对自省的重视造就了特有的中华性格,和现在动辄怨天尤人、戾气冲天的狭隘个性恰成对比。当然,你可以说这是150多年列强欺凌尤其是日本侵华犯罪的结果,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作为失却做人基本尺度的理由吧。即便中日历代恩怨未了,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向无辜者开刀,更不用说是两个弱女子。武大学生的这种行为是我们祖先引以为耻的,为什么到今天反而成了“爱国”之荣了呢?

      这些学生误以为是在表达爱国情绪,实际上是给中国丢脸,让人以为中国人就是这么狭隘、粗鄙、欺软怕硬——用鲁迅的话说,就是这么阿
Q,连中国的大学生都这么没有教养。幸好拍照者似乎是武汉本地人,而不是日本人,丢人还没丢出国门,不过这种心态所决定的行为方式注定是让外人看不起的。至少大学应该是一个有文明、有教养的地方,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该体现出一点起码的风度。为了中国的荣誉,请不要再用这种廉价的方式“爱国”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