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张正义的成本
发布日期:2009-0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张律师讲述的发生在5月13日下午重庆市江津区江家的经历,没有一点修饰雕琢痕迹,让我们这些第三者清楚明了的了解了当时的真实,震撼加愤怒!其实站在张律师周围有正义感的律师十几万,还有十几亿具有正义感的公民正维护者国家的公平正义。
笔者暂且不论重庆市市民江宏、江平兄妹的父亲为何处罚以及在劳教所突然死亡的原因如何蹊跷,也不会谈及尸体断了三根肋骨还有胸腔淤血不像医检报告中心脏病急性发作的结论,也不谈当事人远赴北京聘请北京律师调查事情原委,解开悬念,属于正常的维权方式。就说一说律师依法代理江锡清在劳教所死亡一案在重庆罹险为那般?
律师在当事人家中调查取证属于依法行使律师的代理工作,重庆江津区公安局两名警察赶到当事人家中对律师进行盘问,最后以张凯律师的护照上没有身份证号为由,将两位律师按倒在地,并用手铐铐了起来,“极其野蛮粗暴”地将两位律师押往当地派出所,将张凯律师拷在水泥墩子上,手铐深陷手腕的肉中,鲜血直流,一警察左右开弓狠扇张凯律师的脸,并利用技术手段将张凯律师的电脑密码破译后强行检查。
重庆警察我要问:谁给你因护照无身份证号就强行羁押的权利?在律师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谁又给你按倒在地戴手铐的权利?张凯律师即杀非抢又不是暴力现行犯,为什么手铐要深陷皮肉之中?在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为什么强行扣押并搜查普通公民的财物?这些野蛮执法的警察们可能执行了那一位穿红衣服“长官”的意志,也许你们感到委屈,但毕竟触犯了国家法律,和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的距离越来越远啦。
经过媒体和司法部门的强烈干预当晚被释放,释放后的张凯律师说出了“经过这一次在派出所进和出的经历,让我前所没有的感受到民主、法治、人权的重要性!愿法治之光早日照耀中国!”
笔者完全理解张凯律师在经过炼狱般的经历后发自肺腑的感言,有多么真切,有多么的意味深长。一个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尚且如此,何况一般平头百姓呀。民主、法治、人权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在国内还有像本案这样践踏民主、法治、人权的行为呢?如果重庆的公安机关不存在渎职或失职行为,没有必要怕律师的调查和取证;即便某某领导有一些工作过失,怕影响政绩及将来自己的升迁变动,也没有必要大动干戈,错上加错,动用权力威慑、打压自己所谓的敌人,将错误进行到底,牺牲了国家法律的尊严,给民主、法治、人权蒙上了黑影,让人民的冤屈无处伸,帮助伸张正义的人成为需要别人来伸张正义的人,伸张正义的成本加大了,正义来临的时间被推迟了。
【作者简介】
王建胜,男,1990年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91年获得山东省新闻写作一等奖,1997年至今专业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 法律能为我伸张正义吗? 7个回答5
- 正义该如何伸张 5个回答0
- 公平正义比阳光还光辉 0个回答0
- 如何实现公平正义 0个回答20
- 正义播撒的种子究竟在哪里?谁能还我的权利和宁静?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组织卖淫罪中的“犯罪所得”应否包含卖淫人员分成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