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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模式分析——西方犯罪情报分析技术简介

发布日期:2009-11-06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犯罪模式分析是犯罪情报分析的一种主要类型,同时也是一种常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类似于我国并案侦查中的串并案件。在西方警务执法活动中,常见的犯罪模式分析方法主要有初步分析法与犯罪地图标注法。
【关键词】犯罪模式分析;犯罪情报分析;并案侦查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在西方警务执法活动中,犯罪模式分析(Identifying crime patterns)是犯罪情报分析的一种主要类型,同时也是一种常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也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犯罪模式分析,就是指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犯罪报告以及查询各种犯罪情报信息,以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那些具有共同特性的犯罪案件,并采取初步分析法(threshold analysis)、犯罪地图标识法(crime mapping)等方法,以确定这些犯罪是否为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种犯罪情报分析方法。
 
  西方国家的犯罪模式分析,类似于我国并案侦查工作中的串并案。“并案侦查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方法,是指侦查机构将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案件串并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一种侦查方法”。在并案侦查中,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与发现由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案件的过程通常被称为串并案件。串并案是开展并案侦查的关键环节与前提。
 
  犯罪模式分析与串并案即有联系也有区别。其中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从众多案件中寻找那些为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犯罪案件的过程。但二者也有区别,首先前者的主体是由警务机构中的专职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专业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我们国家案件的串并工作主要是由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来实施的。其次,前者在分析过程中能够利用其专业知识与相关授权,检索与查询本地区近年来的犯罪情报资料数据库;而后者则是侦查人员在接受案件侦查任务后,往往是根据个人的侦查经验与个人记忆中遭遇过的案件资料,因而所能够利用的犯罪情报信息的量往往较小,因而直接影响到串并案件的效率。第三,前者在犯罪模式分析中,能够采用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与科学的工具(如GIS工具软件等)来从大量犯罪案件中寻找出其中的共同点、并进而寻找发现隐藏其中的犯罪模式;而二者却只能凭借侦查人员个人的经验与智慧,即侦查人员将在侦的案件与其所经历过的案件或受理过的案件相比较,以确定所侦的案件与那些已经被办理(受理)案件之间的相同点、进而判断其犯罪主体是否为同一。第四,犯罪模式分析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的日常工作,犯罪情报分析部门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每日的报案记录、逮捕案犯记录、案件发生地区的地图,并采取种种分析方法来确定每一起案件中的犯罪人犯罪模式;而串并案件通常是当这些案件在久侦未破时,案件承办的侦查人员或上一级侦查机关才可能会组织相关专家对那些未能被及时侦破的案件进行分析,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寻找串并案件的可能。
 
  比较中外对于犯罪模式分析(串并案),不难发现双方各有优劣。但西方国家将犯罪模式的分析交给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部门来进行,能够充分发挥犯罪情报分析部门的两大优势。一是信息优势,犯罪情报分析部门能够比那些案件承办人阅读更多的犯罪报告,从而在信息量上占有优势;二是专业优势,案件承办人串并案件的方法主要是个人的经验和简单的比较、分析,而犯罪情报部门的专业人员则采用了专用的计算机分析软件及相关专业方法来分析,从而在专业程度方面占有优势。当前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在探索与实践情报主导侦查,并在努力开展犯罪情报研判工作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效益。因而,在此介绍国外的犯罪模式分析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一、引言
 
  虽然犯罪情报分析的程序开始于犯罪信息采集与情报管理、情报研判,但对于犯罪模式的分析工作却是开始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一种直觉(即关于某种犯罪模式的第一印象)。
 
  开展犯罪模式分析、确定犯罪模式,需要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总体判断能力与直觉印象艺术能力。出色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努力去熟悉所有的犯罪模式。如果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等到其所在部门的其他人员通报后才注意到一种新犯罪模式的存在、或者等到新闻媒体通报给所有人关于一种新型犯罪模式后才发觉那种新犯罪模式存在的话,那么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是不称职的——因为他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放任与该种犯罪模式相符的犯罪案件发生了。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尽可能地识别全部的犯罪模式,包括每一种犯罪模式中所有的犯罪案件、以及该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处理的所有类型案件中的犯罪模式。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在犯罪案件发生数量达到可识别的时候及时确定该犯罪模式。所谓可以识别犯罪模式的时间点,就是指在某犯罪主体实施几起案件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即可判断该犯罪主体的犯罪模式。事实上,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识别犯罪模式时,对于符合该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数量方面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具体情况需要取决于若干起案件中的共同点是否被发现、关注的情况。有的犯罪人在实施第二起犯罪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从众多的犯罪案件中发现了该两起案件的共同点、并识别出了该种犯罪模式;而有些犯罪模式却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该犯罪主体实施了若干起案件后才发现那些案件的共同点、继而识别出该犯罪模式。
 
  犯罪案件发生后,如果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尽可能快速地识别出该案件的犯罪模式,那么相应地区的执法机构也就能够尽可能快地开展执法协作,那么相应的被害人的数量也就得以尽可能地减少(犯罪被阻止,犯罪被害人的数量就会减少)。
 
  为了达到上述三个目标,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从浏鉴每日警情中采集犯罪信息。尤为重要的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得到相关授权以确保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相关犯罪案件的报案记录与立案报告等资料。如果再次发生了符合那些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或者与那些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相符合的案件是发生在深夜,那么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在第二天上班后不久就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同一类犯罪模式作出简短结论。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某个案件是否符合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
 
  一是犯罪手段(modus operandi commonalities)。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通过认真地阅读犯罪报告及当事人的陈述,来发现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作案手段。
 
  二是开展初步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检索、阅读那些还没有被归类到已经被识别出犯罪模式的案件资料,并可以利用统计与汇总的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初步分析(threshold analysis)。
 
  三是开展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开展犯罪地理分析,通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对发生地特定地区或街区内在一段时期内所发生的某一类型的犯罪数量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
 
  二、阅读犯罪事件报告
 
  犯罪报告(如报警记录、审查人员记录、逮捕嫌疑人记录等)是每一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在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中对于这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力(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资源的缺乏、时间(用于阅读犯罪报告的时间)不够充裕等。阅读犯罪报告是开展其他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如犯罪模式分析等)的最基本的条件,同时也是最有效的一种犯罪情报分析方法。许多犯罪人的犯罪模式要么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阅读犯罪报告时发现的,要么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犯罪地图(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技术来发现的,或者是犯罪情报人员同时采取了阅读犯罪报告、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技术而发现的。
 
  每一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形成一种最适合自己的浏览犯罪报告的方法。下面是一些比较典型的犯罪报告阅读方法:
 
  1.每天至少阅读一次犯罪报告。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尽力去搜集那些在他上次阅读之后发生的犯罪报告。很多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喜爱阅读纸质的犯罪报告;但是对于那些在无纸化办公的机构中工作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而言,他们则不得不通过阅读电子式的犯罪报告来获取情报信息。在阅读犯罪报告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让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得到利用各种情报信息的授权。
 
  2.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浏览犯罪报告,并将那些不能归类到某种已经被识别出来的犯罪模式当中的犯罪报告挑出来,或是将那些不属于他们负责分析的犯罪案件报告剔出去。
 
  3.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阅读那些剩余的犯罪报告,并且关注犯罪报告中关于犯罪人的犯罪招手段等特征。在这个步骤或环节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记忆可能会提醒他:犯罪报告中的犯罪人犯罪手段是与某种已经被确定的犯罪模式中犯罪手段相符;或与其他尚未归类的犯罪案件中犯罪人犯罪手段存在共同点(相似点)、或犯罪动机相类似,可能是一种新的犯罪模式。
 
  4.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比较他手中的犯罪报告与其机构中保存的以往犯罪报告进行比较。在这个环节或步骤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经验、知识、直觉,以及创造力都会发挥作用;也就是在这个环节中,犯罪情报分析机构的犯罪情报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以及检索工具等对于能否及时识别出犯罪模式具有重要影响。
 
  将当前的犯罪报告同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以往所收集到的犯罪报告进行比较,与其说是一门科学倒不如说是一门艺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此过程中的思考范围与思维复杂程度,主要取决于犯罪的性质、犯罪手段的特殊性等因素。
 
  假如摆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面前的犯罪报告,这是一份发生在昨天夜里22时至凌晨4时之间、闯入商业场所夜盗(Burglary)案件的犯罪报告。一名或几名犯罪人闯入该城市广场上的一家发廊,砸开收银台,盗窃了400多块钱的现金。他们还拿瓶装的洗发水在发廊内四处乱泼,并且砸坏了发廊的所有窗户与镜子的玻璃。
 
  如果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是隶属于一个小镇的警察机构,而且这个小镇子很少发生商业场所内的夜盗(burglary)案件,那么他会决定阅读这个小镇自去年以来发生的所有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并将这起案件同那些过去的犯罪案件作比较。但是,如果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是在一个商业场所夜盗案件频发的大城市警察机构里工作,那么他可能只会采取以下的步骤去搜集犯罪情报信息:
 
  搜集该城市广场所在地区近三个月来的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近两周以来所有的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自去年以来发生在发廊内的商业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近三个月以来以现金为目标的、或以收银台为目标的的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近三年来在现场上肆意毁坏财物的(没有任何意义)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一个月以来在案件发生的街区内所有犯罪案件的犯罪报告。
 
  搜集以往发生犯罪案件的犯罪报告,是为了尽可能地拓宽犯罪情报分析的范围;避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犯罪犯罪模式中漏掉了那些由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案件。由所有的犯罪中存在着自己的特性(例如犯罪人用自己的血在现场上写下一个名字等),因此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案件资料库中搜集那些与其正在分析的犯罪案件具有相似性或共同点案件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许多典型而又普通的犯罪中(例如犯罪人从一辆车上盗窃了一部移动电话),最好不要限制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搜集同一地区犯罪案件的范围。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是否具备有效查询其所需要犯罪情报的能力,将影响到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判断力及确定犯罪人所在地区范围的能力。
 
  一旦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已经得到了他查询的结果,他接着就会比较现行案件与以往的犯罪案件,寻找这两者之间的相同点,并推断现行案件与以往案件中是否存在着一种犯罪模式。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分析犯罪模式的思维活动中,可能没有遵循那些科学公式;他只是利用自己的经验与知识来推断:现行案件与以往案件这两者之间的一处或几处共同点背后是否隐藏着一种相同的犯罪模式。在一个很少发生商业场所夜盗案件的地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或许只找到了一起两个月前、发生在距离城市广场一英里以外的餐馆内的盗窃现金案件,但他就能够据此而识别出一种犯罪模式;但这对于一个夜盗案件多发的街区而言,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不能凭此而识别出一种犯罪模式了。
 
  一旦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相信自己发现了一种犯罪模式,那么他就会启动犯罪模式分析程序。虽然这种犯罪模式的特性才刚刚被确定了,但是,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大半了。
 
  我们发现在犯罪模式分析的有关技术已经获得了突破,例如一些自动分析的程序已经应用到犯罪情报分析工作中了。这些程序能够自动扫描犯罪案件报告、并比较其中的一些相同点,甚至有时能够在不打扰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情况下识别出潜在的犯罪模式。当数据挖掘技术(DATA MING)和中性网络技术(Neural Network)越来越成熟时,我们依然不会认为它会代替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每日阅读犯罪报告。而且我们知道没有哪个警察机构会根据那些程序自动运行的结果、而无条件地启动相关执法程序。
 
  三、初步分析(Threshold Analysis)
 
  初步分析,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对那些没有确定犯罪模式的案件进行分析,以识别、并确定潜在的犯罪模式。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开展初步分析的理论预设就是,如果某个区域或街区的犯罪数量达到一定水平、比以往突然高出许多,那么就可以将犯罪数量突然增多的原因归结于某种犯罪模式的出现。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来判断何时犯罪数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即“比以往高出许多”,换言之,当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所负责分析的某区域或街区内的未确定犯罪模式的犯罪数量超出常态、达到一定水平,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可以进行初步分析了。但是,在缺少统计方法支持的情况下,一些有经验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也会有意或无意地采取初步分析方法来进行犯罪模式分析。例如,戈山市(Gotham)的任何一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都知道在该市南区发生盗窃汽车犯罪是非常普遍、而且正,在不断恶化的事;但在北滩区的盗窃汽车案件却相当罕见。在这种情况下,南区在一周内发生5起盗窃汽车的案件,可能不会引起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注意;可是,如果在北滩区一周内发生了5起盗窃汽车的案件,那么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会觉得这是一个警报。这种非正规的方法,虽然缺乏科学的理论支撑,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犯罪情报分析人员会在正式宣布一种新的犯罪模式之前,采取这种非正规的方法、以及其他犯罪情报分析方法来对犯罪进行分析、研判。
 
  需要注意的是,许多犯罪模式可能只在少数的犯罪案件中体现出来,因而还不足以向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发出开展初步分析的信号。这些只偶尔作案的犯罪人的犯罪模式,在那些犯罪数量一直较高的区域里,可能会隐蔽、埋没而没有被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发觉。鉴于这种情况,犯罪情报分析人员不应当将初步分析作为寻找犯罪模式的唯一方法。初步分析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主要是对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每天都阅读犯罪报告有帮助,帮助他们在浏览犯罪报告时注意发现犯罪模式;同时对那些没有时间去仔细阅读犯罪报告的犯罪情报机构也有着一定帮助。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负责一个较大区域、或负责许多种类的案件时,需要掌握一套科学的犯罪分析方法,包括运用标准偏差(Standard Deviation)统计方法。
 
  在开始使用标准偏差分析方法时,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首先需要测算出该地区某种犯罪(如盗窃汽车)在某段(如某个月份)时间内的平均数。像所有的检索、查询工作那样,在应用标准偏差分析方法时,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通过自己的判断力来确定他所关注的某个街区的范围。例如,某个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浏览了他所负责的区域内每个警察机构、每个警务区每个月关于某种犯罪案件的资料数据,该地区关于该种犯罪案件的季度报表数据,以及该犯罪在该市所有犯罪统计方面的变化情况,以及相关统计数据。由于设置查询与检索范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检索方面的能力、以及进入相关情报数据库的权限、情报整理与维护的能力——他或许会在工作中预先安排好每个月的犯罪情报分析任务量以及检索查询的标准条件。
 
  假如这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已经确定了研究六个警署关于盗窃汽车犯罪案件月发案情况(如表I)。他选测算了这六个警署在过去8年期间的犯罪发生数量的月平均数(根据警察机构所保留的统计数据测算),还算出了过去几年中犯罪案件数量的偏差数据。接着,他还得对每个月犯罪发生情况制作总分析表。

警署名称

犯罪案件平均数

标准偏差

2009

距离标准的偏差量

北滩区

8

1.8

南区

42

6.4

中心区

20

4.0

高地公园

17

3.3

滨湖区

12

2.7

西区

33

5.5


  这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接着算出了今年各区的犯罪情况,同时注意到今年各区犯罪数量与偏差标准之间的偏离量。再分析平均数与今年偏移量之间的差异(表2)。

警署名称

犯罪案件平均数

标准偏差

2009

距离标准的偏差量

北滩区

8

1.8

7

-0.56

南区

42

6.4

48

+0.94

中心区

20

4.0

31

+2.75

高地公园

17

3.3

15

-0.61

滨湖区

12

2.7

18

+2.22

西区

33

5.5

20

-2.36

 
  注意,标准偏差理论告诉我们,在正常的情况下,所测量数据中68%的会与平均值发生偏差(如案例中的一月份汽车盗窃案件发生情况),95%的会与两个平均值出现偏差,99。7%的情况下再现三个偏差。
 
  标准偏差理论认为,在正常的测量中,68%的数据变量偏差幅度在1个偏差振动值以内,95%的数据变量振动幅度在2个偏差振动值以内,99.7%的数据变量振动幅度不超过3个偏差振动值。根据这标准偏差理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可以在犯罪情报分析中应用以下几个术语指标:
 
  Cold   指犯罪数据大大低于偏差标准,低于2个偏差振动值以上
 
  Cool   指犯罪数据低于偏差标准,低于1——2个偏差振动值之间
 
  Normal 指犯罪数据与偏差标准相比,处于+1偏差标准值与-1偏差标准值之间
 
  Warm  指犯罪数据高于偏差标准,大于1——2个偏振动值之间
 
  Hot    指犯罪数据大大高于偏差标准,高于2个偏差振动值以上。
 
  将这套指标应用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北滩区、南区、高地公园区在一月份的汽车盗窃案件数量较偏差标准相比,均在+1偏差标准值与-1偏差标准值之间,属于Normal(正常);而市中心区与滨湖区的汽车盗窃案件数量较偏差标准相比均大大高于偏差标准,高于2个偏差振动值以上,属于Hot(过热),这也意味着这两个区的汽车盗窃犯罪中存在着一种未被发觉的犯罪模式。而西区,则属于Cold(过冷),其中该区可能存在某种遏制汽车盗窃犯罪的因素。
 
  虽然某个区域或街区内汽车盗窃犯罪案件发生数量突然增多并不必然意味着该区内的每一起汽车盗窃案件都存在一种犯罪模式,也不意味着该区必然存在着一种新的犯罪模式。但是,在这种汽车犯罪案件数量急剧增多的情况下,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认真地去分析在这此区域内发生的汽车盗窃案件,以判断在这引动汽车盗窃案件中是否存在一种相同的犯罪模式。只有对这些汽车盗窃案件中的相关因素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才能够作出决定。
 
  应用这种偏差标准理论来判断是否存在一种犯罪模式的方法也存在着一个关键问题,这就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必须建立好一个完善的犯罪情报管理系统以保存所有的犯罪记录,同时每个月都要作好各种犯罪数据统计而不能中断。即使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通过计算机来计算犯罪发案的偏差标准,但他也需要将相关犯罪数据一个个地录入到计算机存贮器中;一旦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决定更换其中的一个数据统计变量(如统计数据的范围),那么他还得从头开始计算。
 
  对于那些掌握了先进检索与查询技术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而言,他们能够在自己的犯罪情报分析系统中直接开展检索与查询,因而他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实时查询与动态分析。当然,有些犯罪情报分析系统建立了先进的SQL数据系统,这些SQL数据系统的应用就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
 
  一旦掌握了偏差标准分析,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每天都可以应用初步分析技术来分析犯罪情报;但是,对于犯罪模式分析工作而言,却并不需要每天都利用偏差标准理论来开展一次犯罪模式分析,最好是每隔一段时间开展一次,如每个月或每周对每一种类型的犯罪来应用偏差标准理论开展一次初步分析就足够了。
 
  关于初步分析的最后一点,就是:由于犯罪数据的统计与测量是一个长期的事物,将某段时期内某种犯罪案件发生数量的平均值与偏差标准值相比较,可能不一定总是有效的。例如将南区近年来一月份汽车盗窃案件的相关数据分析如下:

年代                                     汽车盗窃案数量
 
1994                                           50
 
1995                                           49
 
1996                                           48
 
1997                                           44
 
1998                                           40
 
1999                                           38
 
2000                                           36
 
2001                                           33
 
平均数                                         42
 
标准偏差                                       6.4
 
2002                                           48


    虽然2002年一月份的汽车盗窃案件数量仍然在标准偏差数值以内,但是在该区自1994年以来一月份的汽车盗窃案件数量一直呈递减趋势的前提下,2002年一月份的48起汽车盗窃案件数量与2001年一月份相比却增长了45%。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发现,如果比较该区每年一月份汽车盗窃案件数量变动值、再计算其中的偏差标准的价值更大一些。
 
  年代     汽车盗窃案数量    变动量
 
  1994         50
 
  1995         49           -1
 
  1996         48           -1
 
  1997         44           -4
 
  1998         40           -4
 
  1999         38           -2
 
  2000 &, nbsp;       36           -2
 
  2001         33           -3
 
  平均数       42           -2.43
 
  标准偏差     6.4            1.27
 
  2002         48             15
 
  这种更换变量后再应用偏差标准理论的方法,我们就能发现该区2002年一月份的汽车盗窃案件数量较前一年(2001)增长了15起,大大超出了正常的偏差标准值,这意味着该区的汽车盗窃案件中可能存在着一种犯罪模式。
 
  四、犯罪地图标注法(crime mapping)
 
  采用犯罪地图标注法来识别犯罪模式,包括在地图上钉图钉或着不同颜色来标注系列性的犯罪案件,以从空间角度发现犯罪热点地区。这种方法只适用于那些在分布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系列性犯罪案件。许多符合同一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在空间分布上并没有呈现出闭合性特征;因此,如初步分析法一样,犯罪地图标注法也不是一种适用于所有犯罪案件之犯罪模式分析的方法,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犯罪模式分析中,不能将犯罪地图标注法作为唯一的分析方法。同时,也如同初步分析法一样,当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日常阅读犯罪报告细节来开展犯罪情报分析时漏掉了一些犯罪模式时,犯罪地图标注法能够在这方面作一些弥补以发现那些隐藏的犯罪模式;另外,犯罪地图标注法也能够帮助那些未能在日常犯罪报告阅读与浏览中有效发现犯罪模式的犯罪情报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犯罪地图标注法来尽力发现犯罪模式,应当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每日必做的工作。但是,大多数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只是每周才匆匆地在地图上浏览一下每种类型犯罪的总体情况。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根据自己手头的情报和个人的经验来确定每隔多长时间去看一次地图。对于那些发生频率不高的犯罪类型,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需要浏览过去6到12个月来的犯罪案件资料以发现其中是否存在一种犯罪模式;而对于那些发生频率较高的犯罪类型,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每两周、甚至一个月浏览一次地图也就足够了。
 
  通过犯罪地图标注法来寻找、发现犯罪模式,需要犯罪情报人员必须了解甚至熟悉那些发生犯罪的具体地点,这要求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对于相关犯罪资料与地图资料了熟于心。如果对犯罪发生地点或地图资料的了解不够,这将影响到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寻找与识别犯罪模式的效果。
 
  如同初步分析法一样,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利用地图标注法来寻找发现犯罪模式过程中的一些作法,有些是有科学理论依据的,也有一些是非正规的方法。那些非正规的方法包括简单的“眼球运动”——用眼去观察地图、并在地图上某地块区域停下来作更深入地分析。科学的方法则是运用先进的GIS地理信息系统工具、STAC等犯罪空间情报分析软件、以及CrimeStat来发现由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系列案件。科学方法胜出非正规方法的优势之一在于用肉眼去观察地图上的犯罪分布点时——对于在同一个街区内的不同地点发生了若干起案件的情况,肉眼去观察是不容易看出来各起案件具体情况的,但是对于采用科学的方法去观察——尤其是当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采用了GIS的鸟瞰技术及其他软件工具时,则能够及时获知各个不同案件的具体资料。在统计与分析发生在同一地点或街区内多起犯罪案件时,可以使用一些工具软件来实现自动分析以帮助圈定那些肉眼没注意的犯罪热点地区。
 
  使用一些工具软件进行自动分析的方法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工具软件都假定各个地区的犯罪案件发生数量都是相等的(工具软件没有去自动统计在一个较大区域内汽车盗窃案件情况),而且它们通常只能分析那些在地图上呈条形或圆形地区内的系列案件。而通过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肉眼去观察,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结合自己的知识、判断与特定空间范围的特点来寻找、发现与分析,其分析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但有时却能够发现许多犯罪模式。
 
  最后,空间范围上的分析只是一个帮助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发现潜在犯罪模式的途径之一。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不同系列案件具体情况以确定这一系列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着某种共同点而不只是简单的分析这些系列案件在空间上的相似性。犯罪情报空间分析中的相关检索与查询,可以通过GIS软件及相关独立数据库查询。
 
  五、以情报为基础的犯罪模式分析(Intelligence based crime pattern analysis)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理解,没有哪种方法或哪几种方法能够帮助他们及时而准确地发现所有的犯罪模式。例如,一个毛贼先是在上周五抢劫了一家银行,接着在周一闯入了一家便利店,最后在周四偷走了一辆小汽车。在这些案件中,这个毛贼可能会凭借他不断改变犯罪手段而成功地躲过了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根据他的犯罪手段对他犯罪模式的分析与发现。对于这种经常变换犯罪手段的犯罪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唯一方法可能就是以情报为基础的犯罪模式分析了——如果在这位毛贼所作的案件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获取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或者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获取了特定的情报——如一名侦探、或巡警、或秘密线人的通报或报告——该系列案件可能是某人所为。我们将这种犯罪模式分析方法称为以情报为基础的犯罪模式分析法。
 
  在逮捕嫌疑人及收集证据过程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也许会采取一种逆向式思维活动来寻找、分析犯罪模式。
 
  例如,假如一名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接到了监视斯科特的巡逻警官打来的电话----那名警官报告说斯科特最近几周没有按规定向警方报告,因此,他怀疑斯科特与该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所负责辖区内的几起案件有关,因为斯科特就住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所负责的辖区内。这名犯罪情报分析在分析研究了斯科特的资料后,发现斯科特在一年前曾经采取砸车窗的方式盗窃了车内的一部移动电话手机;而上个月在他负责辖区内的盗窃车内移动电话手机的案件发生数量大大超出了以往的月份。但是,这些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案件在该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城市里是非常普遍的,而且这些犯罪案件并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共同点以提醒犯罪情报分析去启动犯罪模式分析。
 
  该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接到那位巡逻警官的电话后,向辖区的巡逻警察发出了警报。两天后,一位巡逻的警员在一处停车场上发现斯科特手里拿了一部手机正准备离开;警员当即对斯科特进行了盘问,在盘问当中,有人作证说斯科特手中的手机是从一辆汽车里盗窃的。警员们抓获了斯科特。
 
  通过对斯科特住处进行搜查,警方发现并扣押了一打左右的手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以这些手机特征作为查询信息查询了相关案件数据库,发现这些手机都是盗窃的赃物。警方随后对斯科特开展了进一步的侦查、起诉。斯科特是一名惯窃,而且是一名不断改变盗窃时间、盗窃处所、盗窃手段的惯窃;但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根据相关情报后,仍然识别出了斯科特的新型犯罪模式。
 
  六、犯罪热点地区与犯罪高危人群(Criminogens)
 
  犯罪热点地区就是指发生犯罪案件较多的地区或街区,犯罪高危人群是指与许多犯罪有关联的人。犯罪热点地区与犯罪高危人群是一种比较容易被识别的犯罪。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既可以通过常规步骤来识别犯罪热点地区与犯罪高危人群;也可以通过定期检索与查询情报数据库,并采取汇总一定时期内与犯罪相关联的街区(如某条街道、社区或其他类型的区域范围)或人群。通过对查询结果的分类汇总并排序,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能够轻松地识别出犯罪高危人群与犯罪热点地区。再对这些犯罪热点地区的犯罪案件或与高危人群有关联的犯罪案件作进一步分析研究,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就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犯罪模式中的一些具体特征。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或许需要进行一些定期的检索与查询,例如检索与查询盗窃犯罪案件中被盗财产的类型,最容易被盗窃的汽车类型,暴力犯罪中犯罪人使用得最多的凶器或工具等。这些检索与查询或许能够帮助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分析犯罪模式、预测犯罪发展趋势;退一万步说,这些定期检索与查询还能够帮助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加深对犯罪模式的认识。
 
  七、跨地区的犯罪模式分析(Crossing jurisdiction crime analysis)
 
  如果相邻地区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发现了情报共享的渠道与途径,那么前面讲述的几种犯罪模式分析的方法都能够用以识别那些跨地区犯罪(流窜犯罪)的犯罪模式。如果相邻地区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不但能够互相查询与检索相邻犯罪情报分析机构的数据库,并利用犯罪地图标注法,就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与识别那些跨地区犯罪案件的犯罪模式。
 
  但是,跨地区犯罪的犯罪模式分析并不是一件经常需要作的事情,因此也无法通过常规的程序去开展分析。这主要取决于相邻地区犯罪形势及相邻地区的警务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需要。
 
  如果相邻地区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之间没有建立定期对跨地区犯罪案件的犯罪模式分析制度,那么他们至少可以通过对邻近地区范围内经常发生的跨地区犯罪案件进行犯罪模式分析。这些犯罪案件类型包括针对商业场所的夜盗犯罪案件、针对商业场所的抢劫犯罪案件、杀人犯罪案件、强奸犯罪案件、纵火犯罪案件等。
 
  八、结论(clonclusion)
 
  没有哪种方法能够保证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识别出所有的犯罪模式。但是,优秀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将对这些方法进行组合起来运用并形成属于自己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每天都阅读犯罪报告,每周采用一次犯罪地图标注法去分析,每个月采用一次初步分析方法去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情报为基础的犯罪模式分析方法或跨地区犯罪的犯罪模式分析。
 
  上面所讲述的识别犯罪模式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应当成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日常工作中的主要内容。要求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将每个工作日中的四分之一时间、甚至三分之一时间用在寻找与识别犯罪模式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上是没有道理的,尤其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准备认真而全面地阅读犯罪报告的时候。平和的心态对于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才可能及时而准确地发现与识别出隐藏在犯罪案件背后的犯罪模式来。


【作者简介】
姜南,法学硕士,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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