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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务公开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0-0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关键词】政务公开;民主法治;民主法制建设
  
   【论文摘要】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文章从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的民主法治环境分析了有效实施政务公开的条件,并从思想观念和法制建设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途径,为我国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提供外部环境的保证。

  政务公开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体制改革中建立公开、透明政府的具体手段和目的,它的有效施行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管理学家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认为,要了解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公共政策),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行政系统本身,而应该跳出行政系统,从社会这个大系统来考察行政行为,亦即考察一国的行政与该国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政务公开作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中建立公开、透明政府的具体手段和目的,它的有效施行除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本身外,还与实施政务公开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
  
  一、政务公开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政务公开是我国在行政改革过程中,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而实施的一项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将政府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公诸于众,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让公众参与。
   (一)政务公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
  现代社会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政治民主化是现代政治文明最基本的特征和内容。民主政治是一种参与政治,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政务公开是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也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并通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都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法治理国家权力,而法治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必然要求权力公开、规范、明确的行使。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以法控制和约束行政权。没有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
   (三)政务公开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正如前文所述,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法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影响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促进作用,二是制约作用。法制的健全可以有效地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等等,这些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施行。
  
  二、我国政务公开实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为政务公开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要想获得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完成:一是政府主动公开,二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申请获得。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已基本解决。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促使我国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理解进一步深入,也能够从更高的层次来保障宪法及各项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权利。
  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我国公务员采用“凡进必考”的方法,工作中通过培训、实践,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对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改革的目标有了深入的了解,服务性意识不断提高,增强了政府公开其政务信息的主动性。我国民主环境的建设还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与保障。
   (二)我国政务公开的民主法治环境的不足
  我国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虽然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受历史,传统文化,地理条件的制约,政务公开的民主法治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1.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政务公开要求政府能主动公开其政务信息,而政府公开其信息的行政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社会和政治文化的影响。而在中国,无论是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还是老子的“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的思想根深蒂固,成为几千年来社会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地位的重要工具。现代的政务公开实质上是对政府公共信息这一无形资产进行重新安排,而这种资源的变更必将剥夺一部分官僚特权,失去信息特权的官僚必将失去巨大利益,这种利益的驱动无疑会阻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完善,近而会阻碍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
  2.我国公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不足。公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教育是根本。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各地通过自身的努力,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有很多的地区,由于多民族聚居,语言、文化的多元性导致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实现真正民主的重要指标,而我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不足可以说是培育我国政务公开民主法治环境的又一大障碍因素。
  3.有关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制度,无论是从中央层面还是从地方层面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保障。但从实际操作来看,政务公开的法治环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现在制度执行的表面性。即在执行过程(下转第10页)(上接第6页)中不够深入,还处于极其表面的层次,不少地方的措施只不过是简单的便民措施,离真正的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三、完善我国政务公开民主法治环境的对策思考
  
   (一)从思想观念层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政务公开的民主环境
  1.转变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政理念,实现由“父母官”向公务员的转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公共理论的演变,整个社会的控制方式正在从“统治”经“管理”走向“治理”。政府改革的需要,要求政府应切实实现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理念的转变,政府官员应切实实现从“父母官”向公务员的转变,尽快走出管理认识的误区,真正将政务公开看成一种责任和义务,对于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要主动公开,对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根据法定程序予以告知。
  2.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公民参与意识。一个具有完全公民意识,公民精神的人才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他的权利,并且充满自信地维护这些权利。为此,要完善民主政治,就必须唤醒广大公民的公民意识,让公民积极参与到政府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去。在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方面,首先,政府应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我国公民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只有公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才会对政治问题产生一定的理解,才会地政治信息产生一定的需求,政务公开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真正实现民主政治。
   (二)健全我国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建设
  西方国家行政公开的进程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政务公开在实施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相冲突,因此除了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外,还要依靠法律来保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包括政府公示机制、政府回应机制,公众表意机制与公众监督机制,使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
  
  四、结论
  
  一个民主法治的大环境是政务公开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根基。在我国,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除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本身外,还要大力培育我国的民主法治环境,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将政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丁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精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徐湘林.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改革[M].中信出版社,2003.
  [3]张勤.服务型政府[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作者:王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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