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程序·知情·监督

发布日期:2010-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应该说,古往今来,类似于“罗彩霞案”的这种考试舞弊现象都存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高考恢复之后,又有浮出水面之势。但“罗彩霞案”绝不是个案,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认为,这其中制度因素应该是主要因素,人为因素是次要的。因为一个考生的整个高考程序,要经过派出所和学校等层层关口。如果这一系列程序走过来都没有被发现,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从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两个环节出了问题:派出所和学校。

  派出所为什么能够篡改公民身份?源头恐怕在于户籍制度本身。当前的户籍制度存在相当大的地域性,相关的地方管理部门独立性过大,有足够的权力修改户籍,而当事人本身对自己的身份信息掌握又不够及时彻底,这就给了违法乱纪者以可乘之机。

  因此,解决办法并非改变制度,而是调整改进。试想,如果每位公民,无论成年与否,都能对自己的户籍信息做到及时被告知以及全面掌握,就完全可以预防他人动手动脚,这也是公民生存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同时,考生成绩寄发学校也是高考制度的一个漏洞。为什么会发生冒名顶替的现象呢?归根到底还是每一个人掌握自己身份信息的权利行使不到位,出了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而其后的填报志愿环节,有些家长和老师也容易出于监护等各种原因绕过考生擅自包办。由于考生的年龄和阅历等因素,这样的行为表面上看似合理,但却有侵犯考生知情权之嫌。

  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应当建立一整套与考生、家长、学校等各方权利都尽量相适应的考试及招生制度。比如:在寄发成绩时,可不可以不只是仅仅通知学校,而是同时也可以直接寄发给考生本人。现在的网上查分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另外,考生填报志愿时,也应明确规定不可包办代替,形成充分尊重考生知情权的严厉、公正、客观的制度。

  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从公民掌握身份信息这个源头抓起。由于参加高考的考生很多都还未年满十八岁,有很多可能也还没有身份证,我们就应当建立另外一套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制度来给予保护和确认。比如,可以在公民出生后就建立一个行使身份证职能的个人档案,并规定,未经当事人本人允许,不能篡改。比如国外现在就有一种手模制度,孩子一出生就印上手模,确认身份。只有加强了从源头预防,公民今后成长过程中的麻烦才会减少。

  其次,从权力方面来看,主要是“管”的问题。

  在“罗彩霞案”中,权力深入到了制度保障的各个环节。从户口到录取到报到,几乎都没有按照规则制度来。这其中暴露的管理缺陷最后威胁并侵害了公民的生存权。一方面是由于权力被制约的程度太低,另一方面,权力渗透也很容易。

  本案中,考生所在高中以及接收大学,公权几乎都可以“无微不至”地渗透,而且本来不能介入的权力也可以介入,这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教育资源就这样被行政权力控制,学校领导也处于行政权力控制之下,使得权力可以到处伸手。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却轻易地被权力控制和利用。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发就在于:如何将教育这种社会公共资源规范得更加公平合理、有竞争力。我认为,其中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将一些教育资源推向市场。同时,也应当扶持私立学校的发展。当前民营学校力量太弱,还无法与公立学校竞争抗衡,这就在无形中给了公立学校“懒散”的机会。如果将教育资源推向市场,就可以慢慢形成一种维系声誉的竞争机制,各类学校就会真正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就会变得更加自律。因为当声誉变成第一位时,公平自然很容易进入校园并逐渐站稳脚跟。

  再次,从社会方面来看,也有制度和舆论监督不够到位的因素。

  “罗彩霞案”在一个真正的、彻彻底底的法治国家是不可思议的。但在我们着力建立法治国家的当下,为什么还是会发生呢?本案中,一方面是由于权力的力量足够大且不自制,对应的是另一方,即被冒名顶替者的弱势地位。

  公权轻而易举进入各个领域是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够完善。在整个对公权的监督体系中,制度监督必不可少,舆论监督也很重要。如果舆论监督不到位或者弱化,就会致使违法乱纪者的胆量增加。当下有一些奇怪的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舆论监督的基本责任尚未到位。

  “罗彩霞案”事发后舆论四起,逐渐形成了监督压力和助推力,最终使得事件水落石出,也体现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因此,是否可以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的权力和范围,同时对其进行进一步地规范和保护,充分维护舆论监督功能的行使,使其尽量少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梁木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