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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整风运动席卷全国 业内呼吁勿矫枉过正

发布日期:2010-05-11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整风运动席卷全国 业内呼吁勿矫枉过正
2010-05-10 18:50:55 来源: 新民网 
核心提示:一场声势浩大的“警示教育”运动正席卷全国律师界。司法部规定了不少对律所及律师的严厉管制手段,旨在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很多律师认为,这一迹象可视作李庄案在律师界乃至司法界的消极影响在发酵。
新民网510日报道 缘于李庄案的律师界“警示教育”运动,其背景是近年来针对律师执业活动的诸多管制,更与国家的司法环境走势密切相关。
5月初,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还在积极争取避免被解散的命运。它向福建省司法厅上报增加合伙人,同时对福州市司法局提起的行政诉讼也已经立案。
此前的421日,福州市司法局下达通知,责令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解散。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洪楠,是网络上轰动一时的“福建网友诽谤案”中被告人之一吴华英的辩护律师。
福州市司法局的通知称,因林洪楠受到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不得再担任该所合伙人,已逾三个月,且该所也没有新增加合伙人,已违反《律师法》规定,特书面通知该所解散。
时隔一天,422日,对北京律师唐吉田和刘巍吊销执业资格处罚的听证会在北京市司法局举行。两名律师在之前的一次执业中,因主动退出法庭,被控“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日前,北京市司法局已电话通知两位律师到指定地点拿处罚通知书。
两起看似孤立的个案背后,一场声势浩大的“警示教育”运动正席卷全国律师界。
今年春节前夕,司法部下发有关李庄案的通报,要求各地律师协会以李庄案为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此后,以落实修订后的《律师法》为契机,有关部门先后密集发布相关规定。
48,司法部发布《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以及修订后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了不少对律所及律师的严厉管制手段,旨在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
17天后,在湖南长沙举行的七届全国律协第六次常务理事会上,作为此次会议主要成果——《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办法(草案)》审议通过。据有关与会人士透露,该办法对律师执业活动的严厉管制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精神如出一辙。
很多律师和专家认为,这一系列迹象,不仅可视作李庄案在律师界乃至司法界的消极影响在发酵,更是近几年司法环境大势所致。
缘起李庄案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发轫于轰动全国的北京律师李庄被判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
20091210,重庆涉黑案嫌犯龚刚模向专案组检举其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其翻供,两天后,李庄被刑事拘留。在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内,李庄案走过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全过程,李庄被判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庆“打黑”中的运动式执法,李庄的律师身份及其“刺头”形象,相关媒体的不当介入,以及案件发展的一波三折,诸多因素使得李庄案过程中的一点一滴、一举一动均引发了舆论和学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得到有关高层的重视。
本刊记者获悉,李庄案发后,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一直密切关注。29日,李庄案终审宣判。随后,重庆市政法委就李庄案向中央政法委专门作了报告。之后,中央政法委据此内容形成五点建议报告中央。该报告获得有关领导批示,认为李庄案的发生,教训极其深刻,有关方面要认真总结吸取;同时也要肯定律师队伍总体是好的,近年来广大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贡献,要将广大律师与李庄个人犯罪区别开来。
今年春节前,报告下发至司法部,要求司法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五点指示,安排给相关单位执行。
据不愿具名的知情者介绍,五点指示中第一条就是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法律专家揭批李庄,并称从其执业生涯中的不良记录来看,李庄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今天的违法犯罪的结局。报告同时也强调要将李庄犯罪与广大律师区别开。
226,司法部下发《关于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司法通【201028号,下称“通报”)。“通报”称,“李庄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
“通报”认为,李庄从律师变成违法犯罪分子,根本原因是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在执业理念上违反了法律对律师的基本执业规范,在职业操守上违背了律师应当具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通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和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的危害”,“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并提出几点要求:要求律师“始终坚持社会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求律师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公平正义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通报”同时要求各地律师协会以李庄案为例,在律师队伍中搞“警示教育”活动。
同日,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协组织召开由律协、律所负责人、律师代表、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剖析李庄违法犯罪事实,研究律协和律所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任务、措施。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有关人员也参加了会议。但此会议并未对外公开。
31,司法部召开全国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到今年底,以李庄案为反面教材,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
会后,各地司法局纷纷行动。如北京市司法局选择西城区、昌平区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教育试点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则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做到“三个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刑事辩护代理活动中严格依法、诚信执业,切实做到“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王和岩 贺信、罗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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