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天津工伤律师|天津工伤赔偿|天津工伤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

发布日期:2010-06-18    作者:110网律师
天津工伤律师|天津工伤赔偿|天津工伤认定|
天津法律咨询|天津刑事律师|天津交通律师|天津医疗事故|天津经济补偿金|天津婚姻律师|天津民事诉讼|天津交通事故|天津婚姻家庭|天津人身损害|天津劳动用工|天津刑事辩护|天津房产建筑|
天津交通事故律师网
http;//www.tjffic.com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司法解释修改建议中,有网民提出不同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区别对待,1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4级视为丧失劳动能力,5~10级依次减弱。4级以上全额赔付,5~10级也不是全赔、全不赔、机械地按照等级系数赔。实践中有对于6级以下的不赔。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有多个扶养人和多人被扶养人的情况。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如父母一方伤残或者死亡,赔偿义务人只需承担赔偿权利人应支付的被扶养生活费的一半。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限于一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已经限死了。但是,该标准是按照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权利人的、被扶养人的(数被扶养人中最高的)没有确定,个人认为是按照最高的数额赔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