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系列之暗度陈仓
发布日期:2010-12-31 作者:魏文星律师
双方正处在协商离婚阶段,还没有闹到翻脸不认人的地步。
说实话,我赞同包打赢官司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一说,现实生活中没有“金牙大状"、也没有“法庭常胜将军”!官司的输赢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君不见有关媒体报道的一些一审、二审都胜诉的案件,在对方申诉再审成功后被撤销。因此,我就不会明确表示包打赢官司,只能表示竭尽全力为委托人争取应当得到的权益。
话归正传,离婚是夫妻两个人的战争,这样的战争在开打时,有时是要使用一点小计策,使自己的利益获得最大化的保护。这些计策的使用也是众所周知的,只不过当事人受有关事情的困扰而没有想到,这也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而已。
本案要想胜诉也不容易,关键要取得相关证据。且一旦提起诉讼后,男方也有可能表示不同意离婚,这样就存在不确定的因素。我向委托人说明情况,要求她回家后先与男方协商,然后依计行事收集证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我,好让我及时指导她的下一步行动。
这个女人给我的印象是胆小怕事,只会埋头做好自己事业上的事情。但为了她自己的事还是没有令人失望,虽然她事后说自己做这些事时手颤抖、浑身出冷汗······
取证行动获得男方与家庭女教师的婚外性行为、第三者堕胎的情况,家庭女教师为逼男方结婚先后多次自杀的情况,以及确定了男方卖出股票得款的事实依据。暗渡陈仓的计策取得完全的成功,立即就提起离婚诉讼。果然不出所料,男方聘请律师提出不同意与女方离婚的答辩,但答辩在我们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一审判决的结果是准许女方与男方离婚,婚生儿子由女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股票变卖所得90000元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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