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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11-01-23    作者:110网律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一、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二、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三、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
四、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保证方式: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六、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
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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