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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化建设与女法官

发布日期:2006-04-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女性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更多地是处于附庸地位,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发言的权力,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自上世纪初开始,女性中的杰出人物开始涌现在人类社会历史的舞台上。妇女解放,成为变革社会、变革一切不合理的权力关系的新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股新思潮,催生了中国历史上新一代女性,正是在这一系列妇女运动之后,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女法官队伍。

  一、女法官的现状与特点

  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女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女法官的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到2003 年全国法院系统有女法官及其他女工作人员67000余人,约占法官总人数的20%.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她们展示着女性特有的无边魅力:自尊、自信、自强、坚韧、优雅、洒脱。因为知识让她们更美丽,而法律让她们更睿智、更聪慧。女法官成为展示人民法官队伍一道亮丽的风景。

  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由于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与封建思想,女性的作用仍然远远处于男性之后,性别歧视仍然存在于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优秀的女性更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女性仍然秉承着古老的思想,默默地工作和生活,她们放弃了自己成就事业的可能,把青春和智慧埋没于家庭之中,用奉献和牺牲作为男人事业的奠基石,同时由于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让女性回家去”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大众的口号,这一切都给女性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性。是进是退,是留是走,摆在女性面前的是两难选择。女法官和其他女性一样,首先作为一个女人,同样要面临这些困难,同时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她必须面临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育小孩,还要支持丈夫的工作,学习、工作、家务,自己、孩子、丈夫,在取舍的时候,她们常常牺牲了自我。

  作为一名女性,女法官具有男法官通常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五心”,即细心、耐心、热心、关心、爱心,正是这“五心”,构成了女法官在工作中的特色,她们以其独有的细腻情感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她们以心细如发的认真细致精神判断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她们以女性的热情和关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切切实实地体现了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根本原则,她们以自己的爱心使多少个行将破裂的家庭重圆,换回多少浪子回头,使老有所养,使邻里和睦。当然,女法官也有其自身的缺点,归纳起来就是三个缺乏:一是缺乏参政议政的意识,政治意识不强;二是缺乏竞争向上的意识,满足于现状;三是缺乏深研法理的意识,在法学领域创新意识不足,这些缺点势必会成为今后工作中的障碍和羁绊。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都开始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探索道路,法官职业化建设对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法官队伍中的一部分,女法官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做好各项工作,是当前女法官面临的首要难题。

  二、法官职业化建设

  法官职业化,就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并且要根据审判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法治国家对法官队伍建设的唯一选择,是今后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它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通过确定法官员额、法官遴选、法官助理、书记员制度等改革,建立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通过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在职法官的素质;通过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建立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廉洁。一句话,就是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它要求法官要强化职业意识,一是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增强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三是增强平等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增强司法公正意识,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五是增强司法效率意识,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六是增强自尊意识,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七是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八是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要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通过职业化建设,使“准则”的要求成为每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成为其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从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完善法官的职业监督。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从制度上彻底摒弃法官职业大众化现象,确保法官队伍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逐步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法官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的关键。这一切都要求我们的女法官不能仅仅满足于现状,而是要打破陈规,发扬优势,弥补不足,才能不被这个时代淘汰,才能成为职业化建设进程中的佼佼者。

  三、法官职业化建设对女法官的要求

  在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女法官应当充分发挥其特有的长处,以其独到的“五心”,在审判工作的各个岗位上作出成绩。在民事审判中,由于民事案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案情纷繁复杂,应当依据案件的特点,多方了解情况,积极做疏导工作,把法律的睿智、刚性和冷静与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热情揉合在一起,入情入理入法地息纷止戈,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尤其是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女法官根据自己的生活实践,深入浅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常常能使案件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刑事审判中,女法官的突出作用应体现在少年刑事审判和家庭暴力犯罪两大方面,女性的母爱是与生俱来的,对未成年犯能像母亲那样循循善诱,不是以一个执法者的冰冷和严肃“严厉”执法,而是通过案件找出原因,研究未成年犯的犯罪心理,从偶然中发现必然,从个案中找出普通规律,找准感化点,因人施教,用法律、用亲情、用爱心来打动被告人,从而对被告人的认罪服法及教育、挽救、感化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家庭暴力犯罪多因家庭琐事引起,女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处理纠纷的原则和经验,分析利弊、因势利导,以女性特有的触觉和细腻触动犯罪者心灵,促使其自觉认罪,及早悔悟。在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女法官应当充分发挥自己女性的特长,热情、礼貌地接待当事人,一杯温热的清水、一句暖心的话语也许足以打消当事人心中的怨愤之气;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发表意见,不随意制止和打断当事人的发言;用女性的善解人意和独到的理解能力化解矛盾,做好调解和裁判工作。在其它工作诸如统计、内勤、档案、财务等方面,女法官因其细致、认真而独具优势,虽然这些工作繁杂、琐碎,但和审判工作一样是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女法官还应继续保持优良传统,将这些工作做出特色,为审判工作服好务。

  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女法官不断地学习,不断实践,争做学习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通过广泛涉猎和深刻理解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审判实践经验和技能,提高驾驭审判活动的能力。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随着社会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发展,我国每年都会出台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些都和我们的审判实践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所必须的知识和专业能力与日俱增,如果仅仅停留在过去已学的知识层面上,势必会导致裁判的不公正和对法律理解的不全面。女法官身兼工作和生活两副重担,工作量大,家务事繁杂,或许没有时间和过多的机会进行系统的学习和钻研,因此要付出比男法官更多的精力,必须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心不旁鹜,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利用一切业余时间抓紧学习,自觉接受培训,潜心静读,“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既继承前人,又不墨守成规,既扬弃旧义,又创立新知识,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提高自己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司法技能,不断适应法院建设的要求。

  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女法官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更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树立求实、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等职业形象,以女性独特的魅力展示法院的文明形象,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使法官成为社会上受信任的人。虽然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与司法公正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它足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看法。试想当事人来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心中对法官是怀着何等敬畏的心情,如果遇到的女法官衣着不整齐、蓬头垢面或者浓妆艳抹、或者一脸冷漠、或者态度粗暴、说话粗鲁,当事人对这样的女法官做何感想?只怕她尚未审理案件,其公正形象已在当事人心中大打折扣,还有的工作疲疲沓沓、拖拖拉拉、马马虎虎、模模糊糊、心浮气躁、敷衍塞责、胡乱应付,或者华而不实,好大喜功、花拳绣腿,毫无疑问只会对审判工作造成极大的损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首先成为一位好公民,女法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必须首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有人认为,生活作风仅仅是个人隐私问题,完全没必要大题小作,也不会妨碍形象审判形象。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此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能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女法官能够淡泊名利,不慕虚荣,甘于寂寞。新的社会主义时期,我们法官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通过电影、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已渐渐地渗透我们的文化生活,而封建主义思想和其他剥削阶段思想也还大量存在,加上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消极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言论自由、舆论自由、行为自由等各种自由化思潮铺天盖地,而我们优秀的民族精神,传统美德已被有些人抛之脑外。女性虽然不像男性贪图名利,追求权力、金钱和美色,但是她们也有自身的不足,女性容易被一些事物的外在表象所迷惑,容易受情感因素支配,容易产生虚荣的思想和消费攀比现象,追逐时尚,贪图享受,爱慕虚荣,感情脆弱等都可能成为女法官审判工作中的弱点和障碍,而这些弱点又最容易为某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通过各种关系进行感情拉拢和贿赂,或者用金银珠宝、高档服饰、化妆品或者施以小思小惠、或者进行金钱交易。形形色色的诱惑要求我们的女法官一定要胸怀大度、善守其本,不为享受所累,更不为名利所惑。同时女法官要能耐得住寂寞,不随便出入歌厅、舞厅、娱乐场所,不随便出入高档美容场所,不随便摸牌赌博。要能够时刻检点自己,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之事。甘耐孤独和寂寞是法官的一个基本职业素养,因为寂寞使人廉洁、使人庄重、使人权威、使人公正。女法官亦应如此。

  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女法官要有进取精神。女人的事业是家庭,男人的事业是工作,因此我们相当多的女法官把家庭看到比工作更重要,办案只是办案,调查只是调查,开庭只是开庭,判决只是判决,安于现状,缺乏忧患意识,缺乏进取精神,对于自己身上的毛病和缺点视而不见,对于自己工作上的不足不以为然,缺乏闯劲,缺乏一种深层次的钻研精神。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事业如峰回路转,唯有登攀。女法官并不是没有男法官有知识,也不是没有男法官有魄力,她们缺少的就是一种进取精神。在这个优胜劣汰,强者上,弱者下的时代,在这个以能力为主要参数的职业化建设中,如果不奋斗、不拼搏,抱残守缺,只会在这场建设中成为被淘汰的对象。不可否认,女人比男人喜欢安于现状,女法官也是如此,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作为一名法官,女人要从普通的女人圈子中跳出来,要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不断自我加压,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把审判工作做为自己的事业,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前进,就会做出比男法官更大的成绩。尚秀云、顾双彦等等女法官楷模,正是我们女法官学习的榜样。

  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女法官更好地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既要在工作上不致于落后,也要不能因为公务繁忙而忽视家人的存在。这是令女法官最为棘手的事情。因为审判工作与其他工作不同,它不仅要求法官有精深的理论知识,还要求法官要做细致入微的调查取证工作,对女法官来讲,永无止境的学习是必须的,但她可能随时面临出远差的情况,有时甚至会面临危险的处境。工作上要求我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对工作要高度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能将自己的位置摆于男法官之后,女法官所担负的工作和责任与男法官是平等的,没有谁会因为你是女法官而为你减轻负担,开脱责任,因此我们女法官在工作上要力求做得更好、更突出,不因为家庭生活和感情因素影响我们的工作,不因为繁琐的家务拖我们工作的后腿,树立起新时期女法官的光辉形象。“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剑上吟”。回到家里,我们的女法官应当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不把工作角色带到家里,不把工作压力带回家里。人言道,做女人难,做女强人更难。我们女法官虽然并不一定要做女强人,但要做好审判工作,合理地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势必要付出比男法官更大的努力。只有家庭幸福美满,才能更好地支持女法官的工作,两者相符相成。

  法官职业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法官队伍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女法官应当清醒地认识目前所面临的形象,积极地顺应时代的发展,按照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金钱、人情和关系对审判的侵蚀和影响,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为法官职业化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朱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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