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代理出租车司机交通事故案
发布日期:2011-03-10 作者:110网律师
2010年8月,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的郑州市三环出租车有限公司司机王某交通事故案调解结案。2010年4月,王某驾驶出租车不慎将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董某碰倒,致使董某受伤。2010年7月董某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出租车司机王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财产损失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1900元。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接受王某的委托参加了庭审,并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调解赔偿董某损失共计1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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