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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云会案的十大疑问

发布日期:2011-03-17    作者: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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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一位网友的提示,我才知道温州警方让带着手铐的“证人”上了央视,以证明2010年12月25日的钱云会案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因为央视,所以不可信”,一位网友说:“这个表演与李刚案如出一辙。”

  其实,对于央视我也是不信的,因为它拒不履行北京市中级法院于2000年12月6日作出的判决,至今仍欠着陈佩斯和朱时茂33万元的侵权赔偿款,却还天天“教育”全国人民守法。在许多老百姓眼里,央视就是一个喜欢说谎话的孩子,做假和做秀是它的看家本领。

  

  此后,许多官方媒体也都报道了温州市公安局关于“钱案”定论:“谋杀可以排除”。但由于“定论”过于简单,不能排除社会各界的“合理怀疑”,总有越描越黑之嫌。好在温州市官方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就于建嵘等学者拟赴案发地调查钱案一事表示欢迎”。为了给这些“公民观察团”提供一些调查的线索,更是为了给温州地方政府洗清黄河的泥沙,故按照事情发生的顺序,对钱案提出如下疑问,以便“观察团”和温州警一一合理排除,还温州有关方面一个清白。

  一、有消息说,钱云会的大女儿证实“昨天早上九点多,蒲岐镇一副镇长打电话让我父亲去解决问题,我父亲出去后不久,就在村口被一拖沙子的工程车给弄死了。”当《南方周末》记者问及这个问题时,温州市公安局钱案发言人黄小中是这样回答的:“已经查清,他出门前接到最后一个电话是同村姓王的一个村民打的”。黄小中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在这之前有没有蒲岐镇一副镇长打电话叫钱云会“去解决问题”?

  二、《南方日报》记者在看了事发现场之后,报道“钱云会被碾压的地方处于公路边的泥土路上,宽约半米,而水泥路足有三米宽。”数位村民称:“当时公路上没有堆积物,无法理解卡车为何要在泥土路上逆行”(见2010年12月29日《南方日报》)。而黄小中回答《南方周末》记者时却是这样说的,“碰撞的时候,这个车是在逆道上,但没有一直逆向行驶,司机发现正前方有人,怕刹不住会撞上去,钱云会也想逃命,结果也往逆道上跑,刚好撞上。”

  看不懂,既然这个车是在逆道上,却又“没有一直逆向行驶”,那它是在那儿走走停停,还是原来就在那儿停着,见有人来了,才开上去撞?钱云会那一刻也是脑子进水了,他本来不在逆道上,只是“也想逃命”“看到逆路上有车”,结果也往逆道上跑,刚好撞上?

  对于事故现场,综合起来,网友大致有以下疑问:

  1、行人往左走,司机为什么向左打方向,且是左前轮碾死行人,这不是故意追着碾人?(见《温州警方的认定,疑点更多》)

  2、如果是撞,车辆不可能轧到他,这个车的前身与车轮之间距离至少1米,撞到人,应紧急刹车,若当时车速慢,应马上停住,死者位置最多在车前身下面,还够不到车轮,而如果车速快,应该是无法当时停住,轧过去(见《网友解析碾压门真相》)。

  3、侧面撞,姿势不应是趴着,应该是侧翻或仰脸。“当时钱是老老实实地趴着的,对车的到来没有反应,车缓缓地,按部就班地向他开,在轧到他脖子时,从容地刹住了,当时的车速应该不会超过30迈。”“那为什么钱的身子又弓起来了呢?因为车子在碾到他的肩项时疼痛难忍,本能地反射,这也说明车子是缓缓碾过来的,因为如果很快,他觉不到疼痛,就过去了,不会有反射。”(同前)

  如果这个网友分析的有道理,那就真的印证了黄小中的话:“这个车是在逆道上,但没有一直逆向行驶,司机发现正前方有人才往左边,也就是逆道上打”,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故意”的联想。

  4、一个从右侧向左侧穿行的人,而车在左侧逆行,却死在左侧的前轮下的概率小于1%,因为由于视角的关,右侧的人发现逆行的车,比正常行驶的车要早(见天涯微博,作者:顶帖被封)。

  5、下雨时,人打伞行走,再加上过马路视野不好,村长不可能跑很快,还打着粉色的伞,这么大的目标,一个坐的这么高,前挡玻璃这么宽敞的司机看不到反应不过来,除非一边开车一边刷牙?(同上)

  6、事发现场摄像头坏了,可是村民反馈车是停在不远处(黄小中也说“这个车是在逆道上,但没有一直逆向行驶),看到村长被按住了,之后慢慢开过来压死的,如果村民说的话是假话,那么这个车就是正常出车的,从始发地出来没停过,听当地人说,始发地离现场比较远,那么始发地到现场其他所有的摄像头都坏了吗?能不能调出来录像这个车途经村庄的视频证明下呢,看看和作案时间能吻合吗?(同上)

  7、天在下雨,路两边都是施工,路上泥很多,网友传的车前脸照片,干干净净的红色漆,没有什么泥点,正常行驶在这种路上的车可能是这么干净吗?如果这么干净只有三种可能:1、开的路程短,2、开的很慢,3、车停了很久才启动泥巴都被雨冲掉了。(同上)

  8、大家看那张伞的照片,骨折了全身泥巴,据说是被车压了,普通交通事故,伞的位置比人高,能撞死的人的速度再加上车的气流,一般张开的伞都飞了,能那么巧地被车轮压过?除非被害人的伞根本没打开,或者被其他人在撞之前已经合上放好了。

  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事故发生后“全村的电话都给控制了”,这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为什么要这样做?

  四、钱云会的大女儿现在什么地方,可否自由地面对媒体?还有那个“目击证人”钱成宇,现在还关在拘留所吗?按照黄小中答《南方周末》记者所言,钱成宇也仅仅是参与了围攻民警,并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温州当局心中无鬼,就把钱云会的女儿和钱成宇都放了,让他们自由、公开地面对媒体和公众,现在让他们“戴着手铐”说话是没人信的。就是犯了罪的人都可以“取保”,对钱成宇以及钱云会的女儿仅仅是一般“治安”违法行为,为何不能“取保”?

  五、现场的四个保安是干什么的?据《南方日报》报道:“一名自称也是目击证人的新一村村民李海燕(化名)现身村庄,告诉记者们‘钱云会是被三个戴口罩的男子按到了滚滚车轮下’,叙述时,她浑身颤抖。”

  2010年12月30日《法制日报》说:黄迪燕是华一村村民,她听说邻居寨桥村的村主任“是被几个人摁住,塞进车轮底下的”,“过了几天,家里却来了几个寨桥村的男女,对她说,现在有政府的人正在调查这件事情,只要她对政府的人说,亲眼看到了村主任被谋杀的现场,上天就会保佑她女儿的,还会给他们家钱,随后他们就教给她到时候应该怎么说”。那“几个寨桥村的男女”都是谁,为什么不抓他们?如果说黄迪燕“脑子有问题”,为何不对他进行测谎或精神病鉴定?但黄小中回答《南方周末》记者时,承认事发现场确有四个保安,“实际上是四个围观的人保安”。天下着雨,这四个保安是谁雇佣的?从哪里来又要到那里去,手里带没带雨伞?为什么那么巧合地出现在事发现场并围观之?

  六、警方为什么要“抢”尸体?黄小中在回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不要轻易用‘抢’这个字”,这是公安机关在行使“强制的权力”,是“为了法医鉴定和恢复肇事路段的交通秩序。”那么既然已认定的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为何还要解剖尸体?为了显示公安机关的公平公正,解剖尸体应不应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该不该让死者家属到场看一看尸体上除了“交通事故”的痕迹,还有没有其他伤痕?这些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所谓“鉴定结论”可信度并不容乐观。
七、黄小中面对记者就有关警方为什么“抢”尸体的问题,曾问“凭哪一条法律村民有权阻拦我”。有网友也提出了反问:“在公安机关认定为正常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没有死者家属的正式申请,公安机关又凭哪一条法律可以‘抢’尸体,擅自进行‘一系列的解剖’?”警察到场异常神速,也是群众质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案件发生后,警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现象,国人已十分习惯了。而对于钱云会命案案发后仅几分钟,警察就到了事发现场并与村民发生了冲突,反而让人不适应了。据2010年12月30日《法制日报》报道:肇事司机费良玉称“当时车速并不快,大概在40码左右”,“这时正好有一个行人在对面从右向左走,于是他赶紧鸣笛刹车,行人还看了他们一眼,但由于雨天路滑,车后又拉了20多吨石料,结果没能刹住”。“过了几分钟,村民和警察就陆续赶来了,这时有人提醒他赶紧走,不然会被付民打死的,于是他就悄悄地走出人群,走出了几十米,就看到村民和警察冲突起来”。在这里,有人要问,警察驻地与事故现场离得有多远?为什么一到现场仅几分钟就与村民发生冲突?

  八、何人何时报案?

  据《法制日报》记者报道:费玉良回忆说,事故发生后,他赶紧下车拨打110,本来还想打120的,但一看人都死了,就没打,然后才离开现场。而黄小中在回答《南方周末》记者问时却说:肇事司机是“离开现场后用电话报案的,不是人来报案的”。而费良玉本人却说他是“遇到了交警,他告诉交警自己是车主,交警遂将他带到了看守所。”

  九、事故责任认定有疑。有网友称,温州警方认定“费良玉无证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辆,发现行人动态后采取措施不力,应负主要责任,钱云会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穿道路,应负次要责任。”刚看到这个贴子,还以为又是象“李刚门”判决书一样,不一定真实,后来在12月30日的《法制日报》上得到了证实,才觉得这个责任认定有些不靠谱。无证、超载已足够了,为何仅负主要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有网友认为这更是有关方面为了保护肇事司机而留下的伏笔。

  十、钱云会生前被判刑的案件能否异地复查。在中国目前政治体制下,法院听政府的话是十分正常的事。据《21世纪经济报》2010年12月29日报道:钱云会为带领村民“维权”曾在2005年3月10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2006年4月13日,因类似维权行为,钱云会被撤销前述缓刑收监执行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8年7月,钱云会又因“非法买卖土地”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对这些判决,不仅钱云会不服,村民们也不服,为了公开事实真相,还当地政府一个“清白”,能否将这两个有罪判决的案件移交外省人民法院复查?至少能让这次去温州的“公民观察团”调取并复制本案的全部材料(这个案件并不涉及国家机密),并约见钱云会当时的律师(如果钱云会请过律师的话),将有关案情在网上公布,以正视听?

  其实,每一个理性的人对媒体报道都不会不加分析的就全部相信的,不论是官媒还是网媒。比如我就对关于某报纸上一个女“目击证人”的话产生怀疑,李海燕(化名)称:“被掐住脖子后,钱云会有点昏迷,她曾上前好心劝阻,却被人推开,她只好怯怯地缓步离云,但当她回望之际‘一辆停在五米远的卡车慢慢地开过来,三个人推着他背过去的双手,将脖子推向车轮下’”。我以为这个情节就不太可信,他们再胆大妄为,也不致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陌生人的面去干这样的事。但也有网友这样说,“钱在当地已经是一个知名人物、焦点人物,6年上访路,3进拘留所,仗义执言,众望所归,他如果莫名其妙地死了,那些伙同不法商人强征百姓土地的政府官员,也就是钱反映的对象,岂不要担嫌疑?只有制造一起意外事故,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阳光下意外地死亡,这样,才能脱嫌疑。新闻发布会,有新华社记者问,听说是有人打电话约钱出去的,可查明是谁约的他?但警方没有回答……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在27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网友们提出的许多问题,相关部门并没有在新闻发布会上给出有针对性的、专业权威而让人信服的解释,网友对此事持续质疑是必然的。“如果钱云会之死真的是当地政府指使,将是一个太大的丑闻,政府肯定会再三遮掩”。

  钱云会之死,是车祸还是谋杀,在没有排除上述十大疑问之前,无论温州当地有关部门如何坚持“非谋杀”说,民众的怀疑态度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人民网评论所说“即使‘前村主任死于预谋’是谣言,这样的舆论风暴,也是当地政府为‘先在行为’付出代价,死亡发生前的不作为乱作为,正是‘谣言’产生最根本的原因。”

  温州当地政府应当庆幸有“公民观察团”到乐清实地调查,如果真是“非谋杀”,相信“公民观察团”会向公众作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儿。
 但愿这个“公民观察团”能够独立地,不被监视地行动,不受什么干扰地调查,不被当地政府所“招安”、不被“和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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