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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案

发布日期:2011-04-18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郑州律师朱军代理的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郑州德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板材市场租赁纠纷,在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2003年郑东新区的拆迁户朱某、张某等作为发起人动员郑东新区拆迁户100余人集资2000多万元注册成立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中牟县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购得了白沙镇100多亩工业用地。为了开发此工业用地,2004年与郑州德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条件是以优惠的价格把开发好的板材市场(房屋面积约4万平米)租赁给河南省德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2004年至2009年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由于德胜公司为了扩大盈利并尽快开始营业,德胜公司没有经建设部门审批,扩建原计划的板材市场,导致2005年中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下达行政处罚书责令整改,并且一直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给板材市场经营埋下巨大的法律风险,双方在多次交涉中矛盾不断升级,20097月德胜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郑州律师朱军接受受河南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后,详细分析了案情,随即向德胜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并申请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对送达过程进行了公证。由于本案双方矛盾复杂,涉及人员众多(其中涉及大量板材市场的商户),为了能使板材市场继续经营下去,经过长达一年的沟通调解,最终于20109月,在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德胜公司按照消防要求对板材市场整改,双方对税费、以及之间的债权和债务作了重新约定。此案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避免了双方两败俱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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