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有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1-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侵权责任法》之间的冲突规定与冲突解决: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且造成患者的损害,但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医方不予赔偿,而按照《侵权责任法》,医方则应当赔偿。事实上,目前基本上都按存在民事过错处理,这已经是一种共识。《侵权责任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残疾生活补助费规定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对年满十六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二者对比,计算标准不同,计算年限不同,结果相距较大。相对而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年限不合理,例如:患者59周岁,按照该规定赔偿金应计算30年。而61周岁的患者,则最多只能计算15年。而且,“不超过15年”、“不超过5年”,应当是多少年,也不好把握。

3、关于护理费,《解释》规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计算,这样规定,就必然出现农村的、城镇的、从事各行各业的标准,差距必然很大,而且当事人的举证也不一定属实。对于无固定职业人员和农村居民来说,根本无法举证,只能套一个“其他服务业”和“农、林、牧、渔业”的标准来计算,显得比较混乱。客观地说,对于“护理费”,应当确认为护理所需要付出的费用,而不是因为护理造成误工的损失。因此,应确定一个统一的护理费标准,才比较科学。由于护工的工资不好确认,故应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这样处理起来即方便,又合理。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是科学的。

4、关于在医疗产品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使用什么药物和医疗器具,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患者对医疗产品生产者的情况不熟习,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医疗产品发生的损害要由患者向生产者索赔,必然很困难,患者也难于举证,不利于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因医疗产品问题发生损害,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后,可向生产者追偿。在诉讼中,应当只列医疗机构为被告。

作者:黄月岸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