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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满两年并非自动离婚

发布日期:2011-05-30    作者:110网律师
      在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这样问笔者,我和他/她(——指问话者的配偶)分居都已经两年了,我们的婚姻关系是不是就已经自动的解除了呢?我是不是可以与我相爱的其他人结婚了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非但你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如果不通过法定的程序解除,这种婚姻的关系还将一直存续,直到其中一方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假如这个时候便与他人结婚,将会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其后果将会是相当严重的。         为什么很多当事人都会提出同样的问题呢?其缘由还在于对婚姻法的误读。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是,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判断其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准予其双方离婚。从以上的规定来看,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提出离婚请求一方的一个证据,并不能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终结这一结果的出现。换言之,夫妻分居满两年并不是离婚的法定要件,也不是离婚所要经历的法定程序。因此,大家不必过分注重分居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俗话说,同船相渡是前世修来的缘分!而茫茫人海我们能够结合在一起共同生、生儿育女、同甘共苦,那更是缘上加缘。希望各位能珍惜这份缘分,善待他人,同时也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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