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日期:2011-07-01 作者:110网律师
被告人李亚臣(曾用名李国玉),男,1975年6月29日出生。
辩护人郭建廷、罗中彬,河南育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亚臣故意伤害一案,由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7月14日以豫宛城检刑诉[2010]188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并依照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9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亚臣的辩护人郭建廷、罗中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10年3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李亚臣在泰康小区内收物业管理费,因物业管理问题与该院住户张x发生口角,后李亚臣将张x推倒,用脚朝张x的左肋踢了一脚,造成张x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张君的伤情为轻伤。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亚臣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辩称,原告的伤是我造成的,对原告表示道歉。原告过错在先,我无前科,投案自首。
辩护人郭建廷、罗中彬辩称,对起诉指控不持异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方式为投案,且案发后主动供述,构成自首。被害人过错在先。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提出赔偿,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本人和家属也主动向被害人进行道歉,希望能从轻判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亚臣与...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