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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经理国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2011-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国库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是专门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拨付的机关,国库工作是国家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国库工作,保证国家预算收入及时到库,对于财政灵活高度资金,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国库工作是国家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反映国家预算执行情况,主要任务有(1)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库预算收入;(2)审查办理财政库款的支拨;(3)正确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4)监督预算收入的退库;(5)组织下级国库和经收处的工作。国库的权限如下:(1)各级国库有权督促、检查国库经收处和其他征收机关所收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发拖延或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2)各级财政机关要正确执行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划分办法和分成留解比例。对于擅自变更上级财政机关规定分成留解比例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3)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项目和审批程序办理退库,对不符合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4)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5)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国库办理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国库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6)国库的各种缴库、退库凭证的格式、尺寸、各联的颜色、用途以及填写内容按照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缴库凭证或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国库有权拒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由此确立了我国的国库管理体制为委托国库制。我国采取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如下优越性:(1)收缴税款方便;(2)库款调拨灵活;(3)有利于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4)资金安全、数字准确;(5)有利于发挥监督作用,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便于促进税款及时入库,有利于对财政支出的拨付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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