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真假儿子,看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

发布日期:2011-08-15    作者:吴振举律师

从真假亲子 看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
√引子:某公司经理张某婚后,妻子王某到外市工作,张某怀疑自己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感到很窝囊,又打算与妻子离婚,不知该怎样作?就张某委托事项进行相关调查、取证,根据所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张甲与王某不在同一城市,系朋友介绍结婚;
——婚后两人就成了周末夫妻;
——一年后,妻子生下一子张佳,张某很是高兴,特意调到妻子所在城市工作;
——随着孩子长大,张某渐渐发现孩子张得与自己一点也不象,妻子也总找借口,不让孩子和张某单独出去玩,为此,夫妻经常吵架;
——张某提出离婚之前,亲子鉴定发现张佳非张亲生(婚前王女与刘某通奸)
√律师建议:该案是显著的因亲子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为消除张某的疑虑,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建议张某在与王某离婚前先作亲子鉴定。

1、案件定性:
根据 条,本案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张男受到欺诈抚养了应刘某抚养张乙的义务,给张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由过错方予以赔偿。
根据婚姻法 条,非过错方可向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办案经过:
1)、张某按照我的建议作了亲子鉴定,证明孩子非亲生;
2)、根据鉴定结果,张某向王某提出赔偿请求;
3)、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张某4万元、及精神损害 元。
√温馨提示:生活中许多由亲子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为增加该案的启示作用,特提示如下:
1)、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行为:在主观方面存在两种形式,1是故意欺诈(明知不是亲生而慌称是亲生);2是过失(不知是对方的非婚生子女,经亲子鉴定才知道)。当只有配偶一方欺诈(如鉴定才知道而生父原来不知道)则侵权主体是实施欺诈的配偶一方承担;若生父也知情,则构成共同侵权。该种类侵权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另外还有精神损害责任。
2)、如果是离婚后张某才主张亲子鉴定(离婚时判决孩子由张某抚养),则法院查明后,将根据“原、被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存有过错与欺骗行为,使原告协议离婚时受到欺骗,精神上也受到了较大伤害,对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王某,张某不承担抚养费;王某赔偿张某对孩子的抚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抚慰金。
3)、如果是张某在离婚前没有作亲子鉴定,离婚后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为由不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被往某诉至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决定委托权威部门作DNA亲子鉴定,但张某却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并拒绝抽血取样。导致DNA亲子鉴定无法进行。则法院将会以张某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张佳非己亲生,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为依据。法院将作出判令张某每月支付张佳费**元的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郑世红律师
浙江宁波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