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观摩人工流产案
发布日期:2011-08-15 作者:吴振举律师
案名:隐私权:公开观摩人工流产案(ZLX)
案例回放:女大学生小张未婚先孕——来到某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人工流产——医生在作妇科检查的同时组织实习医生进行观摩——以其为标本,介绍女性下身各部位的名称及早孕的各种症状——有的实习生边观摩边偷笑——小张感到屈辱,以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A、隐私:包括个人的身体部位的私隐处,依法予以保护的权利,是由权利人自己独占的,受自己的意志支配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除了权利人之外,日期他任何人都是这一权利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不作为义务。任何人侵害这一权利,都构成侵权行为。
B、有人认为患者应有点奉贤精神。这要看患者愿意不愿意,品德崇高的甚至可以将器官捐献给别人,小张的作法不崇高但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认为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就是教学医院,患者就得自愿作标本的主张,是一种强盗的逻辑,是明目张胆的侵权。
温馨建议与提示:1、强化医院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观念;2对接受实习项目进行公示,不愿意的不得进行实习,愿意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优惠等。——生活中的例子理发实习则多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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