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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工伤,律师调解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1-09-13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钢筋扎伤鼻腔 右眼失明 律师从中协调 终获赔偿
天水宏达律师法事务所成功调成一起农民工受伤案件
2011年8月1日农民工丁某在给包工头张某承揽的武山县水利局红沟村附近修建渭河河提洗砂时,施工所用的一根钢筋溜了下去。丁某求工友刘某某将钢筋扔上来,谁料工友将钢筋扔出后反弹起扎伤了丁某的左鼻孔,当时丁某鲜血直流,很快昏迷过去了。丁某被工友们紧急送到武山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并没有查出有多大的毛病,但丁某感觉右眼睛视物非常模糊。后丁某感觉头昏、头晕难忍,右眼根本看不见了。丁某将病情告知工头张某后,张某给了3000元。丁某去甘肃省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丁某到甘肃省人民医院眼科住院治疗5天,总觉得没有多大效果,右眼还是看不见。后医院明确告知丁某系,其所患病为视神经挫伤,可能治愈无望。丁某只好出院在家休息治疗,并再行筹款去外地进行治疗。
后经丁某家属和外地大医院联系,也被告知治愈几乎没有希望;也就意味着丁某的右眼已经面临终生失明了,丁某一下子变成了残疾人。丁某和家属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之中!后丁某和包工头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多次均没有结果。这时丁某和家属着急了,他们多次去工地阻挡施工,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了。
2011年8月31日10时,经人介绍丁某来到了天水宏达律师事务所咨询。值班律师在听取了丁某的陈述后,明确告知丁某:如丁某确实在工作中受伤,依法应当为工伤,但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阻挡施工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听取律师的意见后,丁某和其家属没有再去工地阻挡施工,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的纠纷。后丁某请求由天水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面协调解决。在了解丁某的调解意见后,律师立即拨打了张某的电话;给他们讲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张某同意由律师从中协调解决。
后经律师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张某同意再一次性支付丁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人工工资、残疾赔偿金等其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 58000元;丁某亦表示不再向张某主张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权利,双方的矛盾从此完全结束。
就此,一起长达一月的农民工工伤纠纷画上了句号。这件事告诉更多的农民朋友们,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法律、律师无时无刻不维护您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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