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公积金 >> 查看资料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条件限制

发布日期:2011-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借款人借款后,想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

  (2)第一次提出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

  (3)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六个月的还款额。

  (4)部分提前偿还后剩余的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

  (5)部分提前偿还后剩余的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偿还方式偿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