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保险常识 >> 查看资料

意外险理赔医疗费吗?

发布日期:2011-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例:今年春节,龙先生开车回河北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左脚粉碎性骨折。为此在医院住了17天,花去医疗费近15000元。伤势虽稳定了,但右脚却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极度痛苦时,龙先生想起去年9月他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龙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

  龙先生很懊恼:为什么医疗费不能赔,这不也是意外造成的吗?

  分析: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列明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情况及资料证明,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并导致了身体部分残疾,根据保险合同中的残疾给付比例表,视残疾的不同等级理赔。

  每一种保险条款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保险责任,通过不同险种及其组合搭配,满足被保险人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但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包含医疗费的其他产品,但保险费也相对较高。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充分考察保险责任范围,依据自身需求并结合经济能力选择对应的产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彩元律师
湖北荆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