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企业法人的分立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法人分立是指一个企业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因分立而保留的企业应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开业登记。
  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创设式分立,即一个企业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法人,原法人消灭;另一种方式是存续式分立,即原法人存续,但分出其中一部分财产设立新法人。
  法人分立后,消灭或变更原法人,设立新法人,因分立而消灭的法人,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以后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约定承担约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商约定债权、债务具体应由哪几方承担。约定承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明确确定由分立后的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即由单一的一方承担;另一种情况是约定由分立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份额承担,即按份承担。2?法定承担法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债权债务,但它们所分享的债权性质属于连带债权,所分担的债务也为连带债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段来逃避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