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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王红影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1512827390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具体应当经过二个步骤:第一,仅仅就对外转让的意向按照法定程序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的“过半数”是指人数的过半数,而非持股比例或表决权的过半数,且不包括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在内。第二,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股权对外转让进入“报价”阶段,也就是说,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真实条件再次通知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若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则拟转让股权的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消灭,若其他股东未主张优先购买权,则拟转让股权的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开始生效。
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转让股权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章程都可以做出不同于以上的规定,既可以做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不得过于严格,不能造成股权转让难以进行或根本不可能进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股东的固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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