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 质证的顺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2-04-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相关法律问题
- 这样的刑事辩护委托书怎么写!需要什么样的格式!谢谢回答 1个回答10
- 需要刑事辩护律师给予我诈骗罪辩护。 12个回答20
- 请问:刑事辩护律师是否有权在当事人被以涉嫌某案件调查取证带走这一 4个回答20
- 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费用以及量刑 8个回答0
- 关于为刑事偷窃嫌疑犯辩护诚征律师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