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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 对犯罪行为“知情不举”应负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2-04-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对犯罪行为“知情不举”,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负法律责任,知情不举情节严重构成包庇或窝藏罪的,要依法惩处;在特定情况下,知情不举要负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对于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人员和犯罪事实知情的主管人员或者仅有的知情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的,分别比照刑法有关渎职罪的规定处罚。知情不举者在刑事侦查审判中隐匿犯罪,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伪证罪,受到法律的追究。即使不构成犯罪的,也应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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