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动态 >
严防用工单位欠薪 湖北建筑农民工须签实名合同
www.110.com 2010-08-06 18:04

  省政府办公厅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单位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与所有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

  以前建筑劳务市场用工不规范,很多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有的连农民工的身份都不清楚,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也很混乱。

  《意见》要求,劳务用工单位必须与每一位农民工签实名制劳动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工资的计付标准、支付和支付。承包人在取得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后,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

  凡未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施工企业,应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因企业自身原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引发农民工集中上访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暂停其在省内的投标资格。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已完工项目暂停办理备案手续,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各项建设手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