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录假释裁定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2-04-24 作者:蒋艳超律师
检 纠假[ ] 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的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及减刑情况,剩余刑期。
四、裁定假释情况,包括假释理由,可表述为:你院以……为由,裁定假释。
五、认定裁定假释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可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
六、纠正意见,可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纠正意见,请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予以纠正。
年 月 日
(院印)
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万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七条、第四百二十八条、第四百二十九条、第四百三十条、第四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要求
1.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写明发往单位,即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行文上顶格书写。
(2)写明被裁定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和裁定假释情况。书写顺序为:罪犯所在监管场所,罪犯姓名(如X X X监狱罪犯X X X),性别,年龄,原判决、裁定确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被裁定假释的情况(包括假释的理由)。
(3)检察机关认为假释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书写层次为:
①写明被裁定假释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具体情况,如罪犯实际执行刑期、犯改造表现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②写明假释裁定的不当之处,即X X X罪犯被裁定假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规定等。
(4)提出纠正意见并写明法律依据。
2.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监管机关,一份附卷。
相关法律问题
- 其实两级政府作出违法处理意见的红头文件拒不纠正侵害公民利益 1个回答0
- 证件-法律意见书 0个回答0
- 什么单位有权出具答复意见书 0个回答0
-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的书面意见书 1个回答10
- 公安只移交起诉意见书,卷宗不移交可否?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