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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团评:侮辱罪和诽谤罪

发布日期:2012-05-14    作者:110网律师
任洋律师,刑事诉讼专家评:侮辱罪和诽谤罪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罪名,即侮辱罪和诽谤罪。
(一) 侮辱罪
侮辱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必须是特定的一人或者数人,但不包括死人和单位,当然,通过侮辱死人,侵害了死者家属的名誉,或通过侮辱单位,侵害了特定自然人的名誉,构成侮辱罪。强制猥亵已满14周岁的男子,构成侮辱罪。侮辱行为包括程度较低的暴力和非暴力的其他方法,另外,侮辱行为必须是公开进行,为多数人或不特定人所知晓,且并不要求被害人在现场。侮辱的内容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捏造的虚假事实。
(二)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不能使用暴力。诽谤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但必须特定具体,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不包括死人,但是如果通过诽谤死人,侵害了死者家属名誉,则构成诽谤罪。诽谤行为要求公开进行,即让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知晓,手段虽然隐秘但让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知晓也属于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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