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团专家评:故意伤害罪
发布日期:2012-05-04 作者:110网律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主体则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身体。如果故意毁坏他人的假肢、假牙、隐形眼镜等,并没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不构成本罪,而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把疾病传染给他人,也属于伤害行为,可能构成本罪。但是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论处。另外,本罪要求的伤是轻伤以上的级别。如果仅造成轻微伤,则不触犯刑法,只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即可。
另外,在实施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妨害公务罪,抗税罪,强迫卖血罪时,故意致人重伤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重伤)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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