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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团专家评: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发布日期:2012-05-04    作者:110网律师
任洋律师,刑事诉讼专家评: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顾名思义,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权。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假如行为人杀人时未满14周岁,则肯定不构成本罪。行为对象必须是“他人”,即自杀不成立本罪,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他人”必须是活人,也就是说胎儿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对象。就死亡而言,我国采用综合标准进行认定:自发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停止、瞳孔反射机能停止等。
为了对某些不法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法律将某些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拟制为故意杀人罪,比如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等。
教唆、帮助、欺骗、强迫他人自杀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权。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本罪如果与其他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医疗事故罪是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处理。
法律也有将某些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拟制为故意杀人罪,见上文黑体字部分。
法律也有将某些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拟制为故意伤害罪,例如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论处。过失致人重伤,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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