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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资质年审(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
办理地址: 预审地点:长乐路1227号602室 电话:54045500-1602、1605 核准地点:长乐路1227号1105室 电话:54045500-2101
办理时间: 每年六月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1:00 13:00~17:00
办理时限: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自收到预审意见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做出核准资质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60日内必须改正,否则作为放弃证书处理,最后公布年审结果。
申办对象资格: 1、取得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资质证书 2、取得相关工程设备监理业绩;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设备监理执业工程师; 4、没有发生工程设备监理质量和安全事故; 5、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1、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年审表格或从网上下载,
  2、向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设备监理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
  (2)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执业资格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4)监理机构人员构成及培训证明材料;
  (5)机构法人代表(或合伙人)资料(包括培训证明材料);
  (6)监理机构主要业绩;
  (7)监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3、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符合条件的,同意办理,并在资质证书副本和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证书上加盖年审核验章;
  4、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协会将初审情况作出预审意见,并报送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公室。

办理依据: 1、《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00年]第83号令) 2、《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 3、《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沪质技监管[200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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