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发布日期:2012-07-14    作者:连会有律师

按照中国传统的习俗,男女谈婚论嫁确定对方为自己的结婚对象时,各地仍或多或少有依习俗订立书面或口头婚约的情况,婚约确立的标志往往是彩礼的支付,即男女双方或其父母、亲友都向对方赠送的订婚礼物或钱款。彩礼的给付与收取,既是表达与对方的感情期许,很大程度上更是将来缔结婚姻的承诺。
凡事并非都事事随人愿,当给付彩礼后,因某种原因的出现,导致双方不愿或无法继续交往,甚至是结婚不长时间就要求离婚的,订婚彩礼是否还能要回?
在人们恋爱交往中,好像不送给对方什么东西,就不足以表明自己的爱慕之情,礼物越是贵重,似乎情感就越真挚。既然礼物是一种馈赠,显然是一种自愿、不能索取对价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赠与是一种单方的无偿行为,赠与财产一旦转移到受赠人手里,赠与即告完成不能撤销。
而婚约彩礼,则是男女双方为表达结婚的承诺,向对方给付的聘礼或是回赠。因而,在法律上视这种赠与是以将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当双方因故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或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夫妻生活事实,或结婚时间较短时,赠与的条件则未成立或存在缺陷。此时,彩礼就可酌情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婚约解除或恋爱终止引起的财务纠纷处理,应从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贯彻婚姻自由的原则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借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索取的财物,原则上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为名,诈骗钱财之实的,除了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无论哪一方提出解约,原则上都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受害者。
3、对于借谈恋爱为名,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物对待,不予退还。
4、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价值较高的,解除婚约后,造成赠与方生活困难的,应酌情返还。对于婚约期间的一般赠与物,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对于彩礼纠纷——如何要回彩礼的问题,因各家情况各部相同,因此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的实务能力给您专业的法律服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