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追诉标准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110网律师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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