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征: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C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珠海D儿童用品有限公
发布日期:2012-08-03 作者:邓清征律师
民事裁定书
(2011)中中法知民初字第149-3号
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B,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邓清征、钟毅杰,分别系广东金剑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
被告:中山市C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E,董事长。
被告:珠海D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金湾区连港工业区红灯片区。
法定代表人:刘F,总经理。
两被告委托代理人:徐容、苏银,均系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C岛儿童百货有限公司、珠海D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430075071.5)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曾于2011年11月21日作出(2011)中中法知民初字第149-1号民事裁定,裁定查封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自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迎宾路24号26单元房产【房产证号:粵房字第1183192号、土地证号:中府国用(出)字第09970017号】中价值20万元的份额,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23日止),并于2011年11月24日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本院釆取上述保全措施后,原告以已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为由,于2012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已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并已获得本院裁定准许。原告申请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自有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迎宾路24号26单元的房产【房产证号:粤房字第1183192号、土地证号:中府国用(出)字第09970017号】中价值20万元份额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撤销专利权初审决定作出后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原告元大金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市电动工具厂专利侵权纠纷案
- 上诉人中山市帅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帅康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
- 深圳思力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东区宝柏贸易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下称银雨公司)与中山市古镇中振灯饰电器厂(下称中振厂)、邓焯南、甄钊伟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湖南汇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株洲市振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 北京宙斯粘胶制品有限公司诉郑金起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3)二中民初字第185号
- 苏州甲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某、浙江乙铝业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案
- 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与熊凯祥、大冶市美阁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 原告中山市A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C儿童百货有限公司、珠海D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企业遇到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抗辩思路与应诉方式
- |影视公司批量维权快捷酒店电视设备设置点映影片不构成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
- 某服装在短视频直播带货构成商标侵权被判惩罚性赔偿300万
- 电商网店“一件代发”不进货代销商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与相关问题
-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被告应该如何利用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
- 将从正品渠道购买的商品低价售卖不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终不正当竞争
- 网店使用”XX综艺电视剧明星同款“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赔偿8000元
- 一件代发电商卖家经营者构成商标侵权合理来源抗辩成功
- 先企业字号后注册商标的是否无效或构成侵权企业如何维权应对
- 抖音快手短视频中引用音乐未经授权作为唱作歌手如何维权
- 代理被告网站APP提供盗版软件链接仅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
- 游戏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涉嫌侵犯源码游戏构成著作权侵权获赔偿
- 离职员工携带前电商公司客户信息建立新公司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获得赔偿
- 抖音账户主播直播涉案网课课程构成著作权侵权判赔得到支持
- 拼多多平台售卖转售课程视频通过夸克网盘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赔偿